2020-2021年佛山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高最低标准)
来源:nanning社保网 日期:2020-06-17 16:09:21
2019-202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广东全口径平均工资6338元的300%(1901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3376元/月确定。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按照6059元/月确定。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8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691元的300%(20073元/月)确定,下限按照佛山市最低工资1720元/月确定。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8177元/月确定,下限按照4544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参加工伤保险按照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19-2020年佛山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3%,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2%;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1%,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一档公司缴3.5%,个人缴0.5%;二档公司缴3.5%,个人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