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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看病如何报销? 报销手续和流程

来源:nanning社保网  日期:2020-06-17 16:07:36

外地看病就医如何报销? 外地看病医疗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手续,本文提供外地看病基本医保报销流程和相关知识。

外地看病就医如何报销?

第一:要看是什么病,有些病是不给报销的;

第二:要到正规的医院就医〔医疗保险要到指定的医保地点〕

第三:保留相关发票做报销凭证

1、市外转院住院范围

(1)参保人病情复杂、危重,经本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除外)诊疗,无法确诊或不具备诊疗救治条件的。

(2)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市外转院住院程序

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转院(诊)申请表》,经医务科审核后盖章,由参保人或其亲属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办理转院手续。

市外转院住院结算

经批准转往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后,在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办理报销手续。

2、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范围

(1)参保人在本市或因工出差、旅游、探亲等原因离开本市(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出国)期间患急病住院的。

(2)城乡医保参保人在市外长期居住期间患病住院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程序

在住院后的5个工作日(城乡医保2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备案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

按规定办理市外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后,在出院后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职工医保个人约定医疗机构范围

一是在市外长期居住的参保人(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是参保单位派驻国内异地机构工作的参保人(须提供单位派驻证明)。

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程序

参保人在异地期间,可由参保人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定一至两家异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参保人个人约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填报《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约定医疗机构申请表》,经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回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备手续。

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

住院:参保人按规定办理个人约定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后,发生住院费用的,在出院后2个月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特定病种门诊:参保人在个人约定医疗机构特定病种门诊就医的,须由个人垫支医疗费用,持身份证、社保卡、门诊收费收据、收费清单或明细表、《特定病种专用证》等相关资料,在2个月内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普通门诊:经核准办理了个人约定医疗机构申请的国内市外常住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其选定的个人约定医疗机构每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门诊医疗费用的所属日期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相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外地看病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1、报销门诊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诊断证明书(原件);

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原件);

就诊医院出具的收据、发票(原件);

检查、治疗明细(原件);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全额缴费证明(原件)。

2、报销住院费用需提交的材料

诊断证明书(原件);

就诊医院的住院收据、发票(原件);

就诊医院的住院费费用分割单(原件,一般附在明细页前);

就诊医院的住院明细(原件);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全额缴费证明(原件);

外地看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1、将手工报销材料交给公司的HR

2、再由HR将材料交由社保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社保中心将医保报销费用打款至公司

4、再由公司交给报销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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