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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来源:nanning社保网  日期:2020-06-17 16:07:36

南宁公积金贷款条件,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套住房90平米以下的首付20%,90平米以上的30%。)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借款人凭“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我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市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

1、纯公积金贷款:向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发放的政策性低息贷款,可用于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二手房等普通商品房。

2、组合贷款:纯公积金贷款仍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可同时申请银行的商业性住房贷款来补充购房资金。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分两档: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4.00%(月利率为3.33‰),贷款期限超过5年的,年利率是4.50%(月利率为3.75‰),二套房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南宁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南宁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南宁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南宁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申请贷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2、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5、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宁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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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贷款流程
1、申请。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调查。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个人信用报告、家庭现有房屋状况、首付款比例、担保是否足额、借款人收入及负债等事项进行调查。

3、审核。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调查结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4、签约。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5、担保。受托银行与所有借款申请人、担保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等担保手续。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现行中: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将可申请到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

1、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贷款期限为1-30年。

贷款利率:

1、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是3.50%

2、贷款期限5年-30年(含30年)的,年利率是4.00%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www.z8000w.com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公积金中心)了解到,该中心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最高贷款额度提至60万元。“区直中心的公积金贷款上限放宽了,南宁市的公积金贷款有变化吗?”对此,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南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正计划调整,预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由原来的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目前方案已通过,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开始施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

  新修订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该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符合一定条件的,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新办法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具体是:(一)未婚单身职工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500元(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50万元;(二)夫妻双方均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双方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之和超过2000元(含)的,贷款最高限额放宽至60万元。

  区直中心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了,南宁市的公积金贷款是不是也一样提高?对此,记者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区直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新《办法》贷款范围仅适用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区直和中直驻邕单位职工,并不适用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缴存的单位和个人。值得高兴的是,南宁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正计划调整,预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放宽至50万元。目前方案已通过,待正式文件下发后开始实施。

  获得贷款条件要求更严格

  据了解,此前旧《办法》规定,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就可以满足获贷的条件。这让不少中介和职工通过骗贷,一次性地补缴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来满足贷款条件。

  但新《办法》出台后,弥补了这一漏洞。新《办法》规定,申请贷款前,借款人单位和个人须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申请贷款时须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职工要想满足获贷条件,就必须从开始缴存公积金之日起,每个月都按时正常足额缴纳公积金,连续缴6个月以上,才算是正常汇缴。

  不过,虽然贷款限额有所提高,但并不意味着满足上述缴存条件之后,就一定可以获得最高额度的贷款。申请职工获批的贷款数额还需要根据个人购房情况以及该中心的资金情况而定。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否会推高房价?对此,业内人士表示,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对于市场的影响应该是积极的。由于公积金不能作为首付,其贷款额度的提高,只是帮助减轻中低收入家庭每个月还款的额度。
 第一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25%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3.575%
第一套住宅3至5年(含5年):2.75%
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3.025%
第一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2.75%
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3.025%
第一套住宅1至2年(含2年):2.75%
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3.025%
 
贷款申请条件  (1)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集资建房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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