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河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河池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比例怎样,河池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多少,河池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标准如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2月7日)
一、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1200元、1300、1400、1500元、1600、1700、1800、1900、2000元20个档次。城乡居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档次确定后,一次性缴纳。
201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将提高到70元:
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幅度为27.3%,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
2009年,我国启动新农保试点,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试点。2014年,新农保和城居保实现并轨。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金支付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承担的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由于前几年处于制度从局部试点向全覆盖推进的过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纳入国家试点,不宜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但授权了地方根据实际在55元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许多地方适当提高了新农保和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2014年初发布的数据显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为每人每月81元。据专家测算,此次上调15元基础养老金,预计使居民养老待遇达到月均百元左右。
此次上调,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这次上调将惠及全国超过1.4亿城乡老年居民和数亿城乡家庭,受益面大,受益方式直接,有利于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基础养老金标准上调的同时,国务院同时确定,按此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由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认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增收幅度减小。中央财政对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增幅远高于财政收入增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城乡居民老年生活的关心。据了解,在此前55元的标准下,财政对新农保、城居保待遇的补贴额度一年已超过1200亿元。
二、河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19%
个人:个人8%
三、河池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四、河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河池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河池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河池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河池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业务
一、办理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
二、所需材料
1.在市社保局正常参保人员。
2.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提出转入申请,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联系函》 。
办理转入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有重复缴费的账户,我局需清退重复缴费账户后方可办理《联系函》。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在我局的参保人员且户籍不在广西的,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3)如户籍地已迁至广西,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后,请将《信息表》寄至我局。
4.我局收到《信息表》和基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部门
征缴部
五、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六、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78-
七、温馨提示
1、所有表格请用水性笔或钢笔来填写。
2、请携《缴费凭证》及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转出)业务
一、办理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转移(转出)
二、所需材料
1.已停止参保且无欠费。
2.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持有养老保险手册的需出示手册并对《缴费凭证》缴费起止时间及账户进行认真核对。
3.携《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相关事宜。
4.我局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申请表》(下称《申请表》)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下称《转移单》)。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部门
征缴部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业务
一、办理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入)
二、所需材料
1.在市社保局正常参保人员。
2.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局提出转入申请,我局在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参保地发出《联系函》。
办理转入需要注意以下情形:
1)有重复缴费的账户,我局需清退重复缴费账户后方可办理《联系函》。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未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在我局的参保人员且户籍不在广西的,不能办理转入手续。
3)如户籍地已迁至广西,需要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我局出具的《联系函》,办结《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后,请将《信息表》寄至我局。
4.我局收到《信息表》和基金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三、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出)业务
一、办理事项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转出)
二、所需材料
1.已停止参保且无欠费。
2.携居民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下称《缴费凭证》) ,持有养老保险手册的需出示手册并对《缴费凭证》缴费起止时间认真核对。
3.携《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相关事宜。
4.我局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下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下称《信息表》)和基金划转手续。
三、办理流程
四、河池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桥东路附近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安阳大道附近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建路94号附近
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曲江路附近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