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滨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最新)
2024-01-26 08:58:47
2019-2020年滨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以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规定:2019年起滨州市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基数将按照上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来确定。
单位职工应以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9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中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269元),月最高缴费工资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16346元)。
2019-2020年滨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7%,个人缴0.3%;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9%,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