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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我国首个巨灾保险落地 深圳为市民购买25亿人身保障

2024-01-21 14:47:42

7月9日,深圳市民政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正式签订《深圳市巨灾保险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巨灾救助保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悉,此次深圳市政府出资3600万元向人保财险购买了价值25亿元保费的巨灾保险服务,一旦深圳发生巨灾,所有在深人员都可以得到人身伤亡救助和核应急转移救助。每人每次灾害的人身伤亡救助赔付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赔付总限额为20亿元,此外还有每次5亿元的核应急救助费用。

深圳市此次此举,对于我国巨灾保险机制的建立和巨灾风险要素交易平台的建设将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我国自然灾害发生频率高。近几年,我国频繁遭受重大自燃灾害的侵袭。以往的灾后建设及巨灾经济补偿一般以政府财政为主导,保险公司因为种种原因在其中起到的作用较小。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保险公司是巨灾过后启动经济补偿的第一道屏障。由此可见,我国的巨灾保险机制还尚待建立。但是随着自然灾害对我国民众生活的严重侵害,我国对巨灾保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2013年,保监会批复深圳、云南两地为我国巨灾保险的首批试点地区。而早在2011年深圳市已经着手研究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在成熟的基础上,2013年底深圳市政府五届102次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此次深圳市政府花费3600万元向人保财险购买25亿元巨灾保险,是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进行灾难风险分散的一次尝试。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表示,政府每年以适当的财政投入,运用商业保险机制进行风险分散,撬动更高程度的社会巨灾保障,避免临时大额救灾支出对政府财政的压力,也保障了财政的稳定性。我国目前以政府财政为主的巨灾经济补偿模式,随着此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一举,将向以政府财政、保险赔付、巨灾基金为共同支撑的多元化模式转变,政府与商业保险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巨灾风险。

据了解,深圳市民政局之所以选择跟人保财险合作,也与人保财险近几年对于灾难保险的研究离不开。2010年人保财险成了灾害研究中心,并设立灾害研究基金,进行灾害、风险、保险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

人保财险之后,也有多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始着手研究设计巨灾保险产品。据了解,另一试点地区云南也在酝酿相关巨灾保险购买政策。

此次深圳购买的巨灾保险,保障对象包括: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保障的灾难种类为: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和地震次生灾害,以及由上述15种灾害引发的核事故风险。保障力度为因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

另外,考虑到深圳特有的核安全风险,此次的巨灾保险也有针对性安排。保险期间,若发生自然灾害导致核电站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深圳地区居民健康和安全的,将按照风险等级启动和应急程序,组织开展隐蔽、撤离和安置人员所需的相关费用,由保险机构予以承担,每人每次核应急救助费用最高额度为2500元,每次总限额为5亿元。

除了上述巨灾保险,深圳市政府还建立了一项补充机制,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承担因灾造成人身伤亡的医疗费用、残疾救助金、身故救助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每人每次灾害人身伤亡救助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次灾害总限额为20亿元。首期已注入3000万启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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