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养老金查询个人账户 三亚养老保险查询个人账户查询
一、三亚养老保险网上查询
三亚养老保险网上查询入口:http://www.hisy.si.gov.cn/IndexSILogin.jsp?LINK=null
查询范围:此功能可以查询个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及缴费情况等。
二、三亚养老保险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0898)12333
查询范围:可以咨询养老金补缴(补交)、养老保险办理、退休金转移等问题。
三、三亚养老保险网点查询
可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三亚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迎宾路189号
电话:(0898), (0898)
【三亚养老保险查询网点大全】
网点名称 | 地址 | 电话 | 上班时间 |
三亚市海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亚市海棠区新民路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市吉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市崖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亚市崖州区225国道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市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319号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楼6楼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三亚市迎宾路189号 | 0898- | 周一至周五:9:00-17:00 |
【三亚养老保险参保知识】
一、三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城乡居民:具有海口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
二、三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材料
城乡居民: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另:城镇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独生子女领证户、1、2级残疾人等还应提交相应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
1、核定城镇从业人员正常退休
(一)办理程序:
1.在我局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领取《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按要求填写《退休审核表》,并送原单位审核盖章后,连同有关资料交服务大厅退休核定受理窗口。
3.退休核定受理窗口受理相关资料。
4.我局退休联审小组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
5.退休核定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退休人员到服务大厅领取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
6.获批退休人员到社保服务大厅“新办退休人员受理处”采集指纹及人像。
7.如因递交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未通过核定的,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其本人并退回个人申请资料。待补齐资料合格后到我局养老保险科重新办理核定手续。
(二)提交资料:
1.《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本人人事档案资料
3.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清单
4.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如尚未办理社保卡,请提供本人市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6.外省流动到我省就业并按规定将我省确定为待遇领取地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提供户籍、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其未领取养老金的证明资料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三)办理时限:如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2、核定城镇从业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
(一)办理程序:
1.市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市场大楼9楼)办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手续。
2.我局退休核定受理窗口领取《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3.按要求填写《退休审核表》,并由原单位审核盖章。
4.我局退休核定受理窗口受理相关资料。
5.我局退休联审小组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
6.退休核定通过后,我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的方式通知退休人员到服务大厅领取人事档案等相关资料并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
(二)提交资料:
1.《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劳动能力鉴定书》
3.人事档案资料
4.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清单
5.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如尚未办理社保卡,请提供本人市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三)办理时限:
如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
3、申领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
(一)办理程序:
1.养老保险科经办人员核实相关资料。
2.保险关系管理科核定退休人员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3.分管局领导复核相关资料。
4.医疗保险科核实是否满足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条件。
5.社会化管理服务科经办人员接收退休档案、登记人像识别信息。
6.凭社会化管理服务科回执单到养老保险科提交核算养老金的资料。
7.每月15日发放养老金待遇到个人账户。
(二)提交资料:
1.《退休审核表》一式三份
2.保险关系管理科出具的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工资清单、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单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如尚未办理社保卡,请提供本人市农商银行存折(复印件)。
5.因病提前退休人员须提供《海南省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6.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补贴或无子女人员生活补贴的人员,须提供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批的《三亚市独生子女服务或无子女人员退休时加发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申请审核表》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三)办理时限:如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离退休人员死亡: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第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中本人缴费的本息余额,可以继承领取。办理在职死亡人员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本息余额需提供下列材料到社会保险事业局领取填写《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申请表》:
1.出具所在单位证明,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2.提供“死亡证明”(由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
3.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收款人必须是死者法定继承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收款人银行户头和帐号(农行开户的个人结算账户)。
退休死亡人员的亲属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保险关系科领取《海南省经济特区城镇离退休人员死亡登记表》,进行申请。
三、三亚养老保险参保办理流程
城乡居民: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参保。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