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
2025-01-24 14:31:04
日前,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我市月缴存额上限为4314元,下限为360元,低于最低缴存基数的应逐步提高。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按照《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和中心《关于进步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核定标准
1.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各单位缴存基数按照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文件要求执行。职工工资由6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京津企业在我市成立的分公司、在我市组建的控股企业,以及机构管理权限在京津的派出机构,按照《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入驻我市京津企业和派出机构执行京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3.2019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2019年1月1日后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