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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2024-01-02 16:53:04  五学知识网

上海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事项名称:
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设定依据:
市医保局沪医保〔2000〕46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2000年11月15日)
市医保局沪医保[2000]48号《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办法》(2000年11月15日)
市医保局沪医保[2000]96号《关于居住外省市退休人员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2000年12月30日)
沪医保[2004]109号 关于实施《上海市小城镇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沪医保中心[2005]52 关于本市医保现金结算服务项目下放至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的通知
沪人社医发[2009]27号 关于调整《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医保[2007]232号 关于实施《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
申请条件: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参保人在外省市医疗机构急诊的医疗费、在本市因院前急救发生的医疗费、医保卡或社保卡报损或报失期间的急诊医疗费。
2、就医关系在外省市的参保人在居住地发生门急诊医疗费、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以及住院医疗费。
办理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医保卡或社保卡
3、上海银行医保认同卡或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借记卡
4、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还应携带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
(2)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还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
(3)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还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
5、医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6、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地点:
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办理时间及收费标准:
1、区县医保中心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街道医保服务点上班时间请电询该机构
3、此项目区县医保中心按照参保人申请报销的金额设定具体的办结时间,以经办机构通知时间为准;街道医保服务点受理后,具体办结时间以窗口通知为准
4、此项目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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