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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期

2024-01-01 16:37:11

晋城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期
   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相关部署,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征缴时间为9月至12月底。2020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250元。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每个居民,市医保局、市税务局日前发出通知,将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1月23日。延长期内,可以正常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及缴费业务。

市医保局提醒广大城乡居民尽快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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