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上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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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10月27日,记者从湖南省人社厅了解到,湖南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9月30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和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留任的除外),从2018年10月1日起增加离退休费。
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退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退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及以上1100元,厅局级700元,县处级460元,乡科级350元,科员及办事员26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60元,讲师及相当职务350元
对1993年9月30日前离退休人员中未明确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或虽明确了职务但职务较低的),以及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原工资100%退休费的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专家、起义人员、老工人,也有具体的离退休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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