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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

2024-01-28 13:25:40  五学知识网

杭州租房提取公积金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
   受疫情影响的无房职工,租赁提取可以提高额度吗?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该如何处理?

日前,记者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了解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提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本细则下发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办。此外,自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贷款职工可通过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大厅个人登录,在“贷款业务”中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栏目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中心审核;或至委贷银行提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委贷银行受理、初审后提交中心审核。

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信息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政策实施期满后,对审核通过的,中心将期间扣收的罚息一次性退还至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未扣收的不再收取),不作逾期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以上业务职工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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