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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 保险成为避债利器

2024-01-23 12:59:49

2015年5月5日,最高法院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在金钱债务债权案件中,若被执行人(债务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那么在扣除5—8年租金后,法院可执行房产,保障债权人利益。这就意味着,破产后唯一住房也将被执行。那么,有没有哪些财务是在破产后可不被执行的呢?保险网提醒消费者,购买保险除了保障之外,还有“避债”功能。

债务人唯一住房可执行

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破产后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将被执行,也就意味着债务人将失去自己的房产权。

保险可以不用抵债

那么,有没有什么财产是在破产后不被抵债的呢?互助家提醒,破产后保险不被抵债。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债权人对保险合同中明确指定的保险受益人没有债务追索权,保险金不能用来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

另外,若是所购买的保险没有明确的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可作为遗产领取,此类情况下,保险金可用于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因为保险可不被用于抵债,因此保险成为许多富裕人士的避债利器,保险公司也针对这一人群推出了不少高保费、高保额、面对高端收入人群的险种。购买保险的富人,一旦涉及债务清偿,属于生活必须的保险给付可以不执行清偿,超出生活必须的部分保险金则可能会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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