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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无锡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

来源:shebao社保网  日期:2019-12-26 19: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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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无锡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资料由小编整理编写。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社保卡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申请是其第一步。如何申请社保卡异地转移是很多人不了解的,下面就异地社保转移手续问题详细为您分析。

  无锡异地社保转移流程

  办理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无锡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我市为待遇享受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一、企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二)市外省内及跨省转移

  (1)持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在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一)市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

  (二)市外省内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三)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1)养老保险手册(个人帐户明细清单)

  无锡社保转移所需材料

  同时友情提醒,为避免无意义转移和往返奔波,只需将异地的社保关系一次性并归到最终退休养老地即可。

  办理流程

  一、市内跨县区及企事业之间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同一社保经办机构企业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无需做转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需做转移手续)

  

  所需资料

  1.企业之间:

  ①持填写完整的《无锡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②在原参保单位停保后,持联系函、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开具联网指定单并清医保卡;

  ③持养老保险手册、联网指定单、增加表及增加人员的相关手续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转入。

  二、跨省及省内跨市企业之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①原单位停保后,持养老保险手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领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放弃补缴需填写《放弃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缴费凭证;

  ②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完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三、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或企业)养老保险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聘调配介绍信复印件(或任免书等相关调动手续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四、跨省及省内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企业养老保险

  ①在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正常参保缴费后,持与机关事业原单位单位解除关系相关手续的复印件(如辞职报告等)、与企业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登记表的复印件,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联系函;

  备注:以上业务流程仅适用无锡市本级,转出/转入另一方手续以当地人社局经办部门办理的为准。

  办理地点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4号楼

  电话:0510-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近的公交车:

  59路、7路、大方桥专线、望亭专线、133路、128路、156路、131路、138路、772路、地铁1号线、130路、135路、151路等。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注:外地社保转移为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在本人户籍所在区社保局办理

  无锡市办理社保卡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不包含转出地社保机构工作时间)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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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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