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现行征缴条例为社保费划转提供保障
2026-01-23 14:31:29
按照中央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总体部署,2019年起,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在湖南,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开局良好,2019年入库各类社保费收入逾600亿元,超额完成预算目标。省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明权表示,当前实行的《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滞后于改革形势,建议进行修订,为税务部门继续高效推进社保费征收工作创造条件。
社保费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物质基础,关系到社保制度的保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然而,当前湖南省关于社保费征收的主要依据是2001年起实施的《湖南省实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办法》,《办法》关于税务部门征收主体资格、征收范围等内容已经滞后,为下一阶段社保费划转工作带来了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