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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育保险怎么参保?

2026-01-16 12:40:28

    

  青岛市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两险合并实施说明

  2020年1月1日起青岛市职工医保、生育保险两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行统一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医保基金,不再单独征缴生育保险费,并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并对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进行了调整,用人单位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为9.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费率调整为10%。

  相关政策说明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缴费费率

  根据鲁政办发 〔2020〕5号、鲁医保发 〔2020〕9号、 青政办发 〔2020〕5号等文件精神,自2020年3月1日起, 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9.5% 降至8.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降至9%。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原费率。

  此项调整,适用于全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企 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和个 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企业职工参保

  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由单位向所在地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数额,经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

  企业社保参保人员登记手续办理如下:

  申请范围

  参保企业

  申报条件

  建立劳动关系

  提报材料

  《青岛市“三口合- ”业务人员增减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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