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资料有哪些
2025-01-20 11:49:30
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双向选择,当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可以选择离职去别的单位从事工作,他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离职时可以提取。那么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资料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资料有哪些
1、身份证明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合以上介绍,在湘潭,职工离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材料相对来说较为简单,只需要准备好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自己的身份证等材料就可以办理。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