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2017泰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泰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为帮助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规定,现依据政策规定,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泰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解读,给大家叨一叨养老保险的一些小知识,仅供参考哈!
1、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社会保险参保登记需要哪些手续?
答:(1)参保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参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参保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申报税费的帐户)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征缴中心)(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6)泰州市市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征缴中心)(加盖单位公章)。
3、参保人员可以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答: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4、参保人员重复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对参保人员已建立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按以下原则清理规范:未重复缴费的,对多个帐户进行转移归集;有重复缴费的,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保留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5、市区企业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答: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每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按照省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工资。
6、企业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多少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企业按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参保职工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的人员每年按省公布缴费基数的20%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7、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的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8、流动就业参保人员如何处理养老保险关系?
答:流动就业参保人员按以下三类情况处理自己的养老保险关系:一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二是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三是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并继续参保缴费的。对第一类采取一种正常转移方式。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相一致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继续参保缴费。对第二类采取两种处理方式。参保人员新参保缴费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对男性年龄不满50周岁、女性年龄不满40周岁的,由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对男性年龄已满50周岁、女性年龄已满40周岁的,由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第三类情况不受年龄规定的限制,均及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
9、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退休时,应如何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答: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都能明确在一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对参保人员退休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分三种情况确定:第一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确定由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第二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确定由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第三种情况是,参保人员在每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的,确定由其户籍所地负责支付养老待遇。
10、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
答:灵活就业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4张一寸照片,到户籍所属的海陵区、高新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参保有关手续。
11、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是否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参保人员在服刑期间不可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
12、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如何缴费?
答: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直接凭养老保险缴费手册或前次缴费发票,按季、半年或一年到就近的市邮政储蓄银行和建设银行网点缴费。
13、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有哪几种缴费方式
答: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方式有①现金缴费;②邮政或建行银行卡刷卡缴费;③签定协议委托银行按月代扣社保费用。
14、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保机构根据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
1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何作用?
答:个人账户用于记录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含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企业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入部分)和利息,作为养老金计发、退还个人账户余额的依据。
16、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什么比例划入?
答:泰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建帐时间为1996年1月,1996年1月以后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实际参保时间为建帐时间。从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职工本人缴费工资或个体参保人员本人的缴费基数的8%建立和记入,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每年记载一次利息。
17、个人帐户按什么利率记息?
答:个人帐户按人社行政部门每年公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利率计息,免征利息税。
18、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怎么处理?
答: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停止工作或者失业而间断缴费的,其间断缴费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积计算,个人帐户储存额不间断计息。
19、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能提前支取吗?
答:参保人员的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
20、什么是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1)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2)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3)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4)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5)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21、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
2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保管应当有什么要求?
答:(1)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存储管理办法;(2)定期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保管、可读取、备份记录状况等进行测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应当定期备份,备份介质异地存放;(4)保管的软硬件环境、存储载体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进行迁移、转换,并保留原有数据备查。
2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何向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提供查询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服务?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24、参保人员如何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权益记录?
答: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25、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怎么办?
答:参保人员或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存在异议时,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复核,确实存在错误的,应当改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