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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镇保”接入职工保险 统一筹资标准及待遇水平

2024-01-04 09:32:08

上海“镇保”接入职工保险 统一筹资标准及待遇水平
    伴随居民社会保险的整合趋势,上海市多项地方性社保制度陆续进入历史:2017年4月1日起,上海市将全面停止执行该市独有的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下称“镇保”)。上海市人社局表示,相关参保人员今后的待遇将有所提高。


3月22日,上海市人社局副局长费予清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对财新记者表示,4月1日以后,“镇保”参保人员可直接参与职工医疗保险。

“镇保”与原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下称“综保”)类似,是上海市的地方性社会保险制度。


2011年6月,上海市连发多个文件,要求参与“镇保”及“综保”的用人单位统一参与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并为“镇保”和“综保”名下的企业与个人设置了33个月到5年不等的“过渡期”,其间逐渐提高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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