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重复参保是什么情况 重复参保怎么办理退保
2026-01-28 11:14:16
天津重复参保是什么情况?
什么是重复保险?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内部重复参保)或不同基本医疗保险(跨系统重复参保),具体表现为同一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内有两次或两次以上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参保信息记录。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和享受待遇(含赔偿补偿)。
重复参保
重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原则上保留就业保险关系;
参加重复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户口保险关系;
原则上,重复招生的,保留招生入学关系;
跨系统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1年以上(含1年),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关系。
以上所有情况,在保留一份保险关系的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保险关系。
多次参与后如何申请退保?
“重复医保参保的,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申请医保退费,但部分情况不能退费。不予退还的情况:(1)同时在多个单位参保:多个单位同时为参保人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纳的保费不予退还,参保人个人账户合并。(2)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同时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重复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