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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统一医保结算标准 社会办医、公立医院医保同待遇

2024-01-23 12:58:57

安徽省统一医保结算标准 社会办医、公立医院医保同待遇
    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到2020年,全省按照社会办医院床位数比例高于30%、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大于1.8张的标准,为社会办医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另外,我省将统一医保结算标准。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同等的基本医保管理政策和补偿标准,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单病种报销数量或降低付费标准。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平等享有转诊、医保资金分配等资源配置。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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