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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申报2018

2024-01-20 15:08:36

佛山居民基本医保缴费标准申报2018
    2018年度全市五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的申报工作已于昨日陆续开始。

2018年度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上调为503元/人,财政补贴标准则为965元/人。参保居民可选择家庭户缴费或村居代收代缴。其中,家庭户缴费的,家庭户成员上年度已参保的无需重新申报。南海籍居民需在11月30日前存足金额即可。村居代收代缴的,则以家庭户为单位,由家庭户内成员凭户口簿于11月20日前,到上述服务站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视作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异地务工人员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或者夫妻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其未满7周岁的(含新生婴儿)、7周岁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休学)的,或在经本市教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中小学就读,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的子女可参保。

上述随迁子女参加2018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共有两类缴费标准。其中,符合佛山市招生政策在校学习,3周岁及以上入读本市幼儿园(含驻本市军警部队开办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的随迁子女,享受与本区户籍居民同等参保财政补贴,缴费标准为503元/人。

各区申报时间

禅城、三水:10月16日~11月20日

南海:10月10日~11月20日

顺德:10月16日~11月15日

高明:10月12日~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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