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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什么样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024-01-23 12:58:57

邢台什么样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胚胎移植)发生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因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节育环)造成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孕症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妊娠终止发生的医疗费用;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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