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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材料有哪些

2024-01-08 09:07:33

  报销材料:

  一、平产、难产、剖宫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二、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引产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从确认怀孕开始(末次月经)时间的病历;

  3.医院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

  4.门诊或住院发票。

  三、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定额医疗补偿待遇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证明;

  2.婴儿医学出生(或死亡)证明;

  3.住院发票;

  4.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

  5.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四、计划外妊娠后流产、引产和做计划生育手术或复通手术的: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结婚证;

  2.病历、出院小结及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

  3.医疗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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