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沈阳沈阳养老保险

铁岭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铁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铁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24-01-24 20:12:04  五学知识网


  一、铁岭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主要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连部分构成。本文为您介绍铁岭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等信息。

  二、铁岭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省属单位18%,私企单位12%,外资单位20%,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20%计征

  个人:个人8%

  三、铁岭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注:2014年度铁岭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2408元,上限为13404元。

  温馨提示:

  1、缴费基数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缴存基数下限为即上年度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加上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差的四分之三的60%。

  四、铁岭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铁岭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铁岭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二、铁岭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铁岭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四、铁岭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地址

  铁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48号

  电话:0410-

  铁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银州区分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54-1号

  电话:0410-

  铁岭市清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清河区红旗街繁荣路14号

  电话:0410-

  铁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铁岭县分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61号

  电话:0410-

  昌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政府路46号

  电话:0410-

  调兵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调兵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410-

  开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开原市开原镇光明街64号

  电话:0410-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