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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生育保险怎么办理_唐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2024-01-24 20:12:04  五学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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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5日 唐山生育保险怎么办理,唐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多少,唐山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唐山生育保险待遇怎样?下面小编为你提供唐山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一、唐山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凡唐山市辖区内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具备条件的乡镇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办理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社会保险登记表》;

  4.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照片1张。

  办理流程:

  新建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电话:

  古冶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古冶区唐家庄震兴道

  电话:

  开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61号

  电话:

  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滦南县倴城镇中大街6号

  电话:

  遵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遵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二、唐山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缴存比例:0.8%

  注:生育保险统一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缴费基数:

  缴费上限为300%

  缴费下限为60%

  缴费方式:

  由单位负责缴交生育费用(员工个人无需缴交生育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缴费地址: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唐山市卫国北路20号

  电话:

  古冶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古冶区唐家庄震兴道

  电话:

  开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唐山市开平区新苑路61号

  电话:

  滦南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滦南县倴城镇中大街6号

  电话:

  遵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河北遵化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

  三、唐山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

  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2)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3.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4.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

  5.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1.妊娠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按生育处理),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门诊引产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2.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4.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5.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每年最高支付3000元。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早孕反应及保胎发生的费用;

  2.不孕症治疗发生的费用;

  3.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交通事故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4.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5.未采取避孕节育措施怀孕而实施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

  6.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

  7.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8.不具备临床剖宫产手术指征,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宫产术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

  9.女职工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

  10.未经批准自行恢复生育手术的;

  11.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

  四、唐山生育保险待遇

  (1)孕期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标准:

  1.怀孕四个月不满七个月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5次;

  2.怀孕七个月以上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除享受生育津贴外,产前门诊检查费每次补贴100元,不超过8次;

  (2)住院生育费用报销标准:

  1.顺产(含7个月以上引产)最高支付18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⑴手剥胎盘术、人工破膜术、人工剥膜术、静脉点滴催产术引产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100元;

  3.子宫破裂修补术、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等项目的最高支付2300元;

  4.子宫破裂次全切术、子宫破裂全切术的最高支付2500元;

  5.剖宫产最高支付2800元;

  6.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补贴500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报销:

  1.妊娠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住院引产补贴最高支付800元(7个月以上引产按生育处理),两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门诊引产补贴最高支付400元;

  2.节育手术每例最高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每例最高补贴2500元;

  4.门诊戴环、取环每次补贴50元;发生环镶嵌等住院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5.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致并发症的诊断及治疗费用每年最高支付3000元。

  (4)生育产假:

  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

  2.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增加60天;

  5.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

  6.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

  7.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

  8.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40天。

  (5)生育津贴计算:

  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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