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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2018年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2024-01-24 20:12:04  五学知识网

2018新农合大病保险范围,2018年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标准。

据了解,新出台的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中对新农合大病保险也作了规定。

  “参合”居民在一个新农合年度内已享受新农合补偿,补偿后个人自付的住院费用及特慢病门诊费用达到高额医疗费用的,由大病保险资金对高额医疗费用中合规费用给予报销,多次住院以及多次特慢病门诊费用年度内可累加计算。

  高额医疗费用是指参合居民在新农合年度内住院或特慢病门诊补偿后累计负担的合规费用中超出起付线部分的医疗费用。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在新农合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转诊到统筹地区外市、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或在新农合各统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慢病医疗费用。其中属于新农合用药和诊疗项目目录的按照分类费用比例标准100%计入报销范围,材料费及其它药品费诊疗费用按照30%计入报销范围,实行按病种定额付费的除外。

  2013年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10000元,今后会根据情况作调整,相关报销范围内费用共分5个费用段:其中,起付线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按50%报销;2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按60%报销;5000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100000元)按70%报销;100000元以上至200000元(含200000元)按75%报销;200000元以上按80%报销。转诊到三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以及外出务工等就医认定为享受转外住院政策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50%报销;转诊到二级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40%报销;转诊到二级以下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照上述分段报销比例的30%报销。

  相关阅读: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政策解读

  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是在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费用给予进一步补偿的一项制度性安排。枞阳县从2014年5日1日起启动这项工作。现将我县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制度详细解读如下:

  一、保费及拔付

  参加新农合大病保险的保费,2014年我县的筹资标准为13元/人/年。保费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参合农民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二、保险范围

  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主要是在被保险人因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在新农合基金补偿后超过2万元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不受病种限制。

  合规医疗费用是指实际发生、符合诊疗规范、治疗必需、符合省农合办规定的大病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三、下列费用不纳入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1、在Ⅴ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

  2、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数据库中无法对应的医疗机构、纳入预警管理的医疗机构以及省外二级以下医院就诊的医疗费用。

  3、在非医疗机构发生的所有药品、材料等费用。

  4、门、急诊(不含特殊慢性病门诊)发生的医药费用。

  5、《安徽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单味使用不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及药材费用。

  6、各类器官、组织移植的器官源和组织源费用。

  7、参合年度累计住院日达到150天,从第151天起发生的医药费用(跨150天与151天的当次住院,按照日均住院费用划分150天之前、之后费用)。

  8、同时超出《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与《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所产生的医药费用。

  9、超出医疗机构所在省《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收费标准,超出标准部分的医疗服务费用。

  10、享受新农合定额补助的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当次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

  11、他方责任的意外伤害、打架斗殴、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刑事犯罪、自伤、自残、自杀(精神病发作、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负伤除外)、吸毒、酗酒,戒烟、戒毒、各类非功能性整形与美容、各种医疗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工伤鉴定、伤残鉴定、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出国和出境期间发生的一切医药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和第三方承担的医药费用。

  12、因突发性疾病流行和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重患者的医药费用。

  四、保障水平及标准

  在保险期年度内,被保险人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达到2万元以上的,按照《枞阳县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2014版)》规定的报销比例赔付大病保险金。

  1、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2万元。一年只扣除一次。

  2、合规可补偿费用计算公式。大病保险合规可补偿费用=参合患者合规的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新农合已补偿费用-原新农合补偿起付线(多次住院的,累计计算)-大病保险起付线。

  3、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赔付标准实行“分段比例,由低到高,累进补偿”的办法,扣起付线后分段比例为0-2万元段补偿30%、2-5万元段补偿40%、5-10万元段补偿50%、10-15万元段补偿60%、15万元以上段补偿70%(新农合大病保险单次补偿,凡合规可补偿费用中含有省外住院医药费用的,每段补偿比例分别下降5%)。

  4、大病保险年度最高赔付限额为20万元。

  5、跨年度住院的费用计算在出院年度内,跨年度结算的费用计算在结算年度内。

  五、报销方法

  1、补偿次序。参合患者先办理新农合补偿。符合大病商业保险对象的住院医药费用(含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由管理软件直接结算,实行“一站式”服务。
报销范围

1、新农合大病保险对纳入新农合重特大疾病的参合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的基础上,对因特殊情况超过省定限价以上个人负担费用中的合规医疗费用再 给予补偿。

2、纳入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终末期肾病、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I型糖尿病等四种特殊慢性病患者,新农合报销后的门诊合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3、确定的治疗22种重大疾病必须、合理的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比例

1.新农合大病保险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补偿。参合患者按现行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政策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减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后,5万元以内部分,补偿比例为50%;5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补偿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70%。

2.按参合年度计算,年封顶线为25万元。

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按现行新农合政策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1)起付线。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设定起付线为7000元。以后随统计数据及实际情况调整。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合对象(农村贫困户),起付线下降50%,为3500元。起付线每参合年度内只扣减一次。

(2)合规医疗费用。

报销流程

1、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4、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017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

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国家只出台了相关2017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原则,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省、地、县自行制定,具体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可咨询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

国家规定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的22种大病: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器官衰竭(、肝、肺、脑、肾)、再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性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手术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

除上述22类重大疾病外,当年度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经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2万元以上(含2万元)部分和政策范围外个人自负费用年度累计4万元以上(含4万元)部分。

2017新农合大病保险怎么报、报销流程

1、需要拿到门诊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但是需得注意必须由三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共同签名,同时加盖诊断科科室公章。

2、出院后带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到新农合结算科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新农合结算科对患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若符合重大疾病的补偿要求,就可以在诊断证明上盖新农合重大疾病诊治专用章,可拿到新农合的补偿款,若是不符合条件,就会按照正常疾病比例进行报销补偿。

4、患者在新农合获得报销金额后,再去相应的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随着经济的增强,疾病也越来越多,我国许多市民都密切关注着医保的新动态,在2017年里,四川省新农合大病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又将有所改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医保最新情况吧。

2017年四川省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范围及报销比例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决定今年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21个市(州)在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大病保险应保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参保(合)人个人不用增加交费,就能享受对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以下是具体内容。

1、参保人员

只要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不用再另外交费,就能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个人负担的超过一定额度的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二次报销。(注:城镇职工保险参保者不在此范围内)

2、保障范围

所谓大病,不是对病种的限制,是指医疗费金额的大小,也就是说并非只有肺癌、胃癌、脑梗死等少数大病才可以二次报销。

3、报销门槛:原则上不得高于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4、报销比例:总体比例不低于50%,报销金额上不封顶

5、报销方式:先报销基本医疗保险,再报销大病保险,在医院可完成报销手续

成都今年已开始实行新农合大病保险,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中的新增项目,只要参保了成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可按规定享受大病保险待遇。

新农合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是11301元,超过11301元的合规医疗费个人负担金额0元~5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5000~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20000~5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6%;5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91%。

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以市(州)为统筹单位,统一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旨在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促进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逐步解决。不过城镇职工保险参保者不在此范围内。
为了解决北京更多农村人生病没钱治疗的情况,新农合大病保险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了。那么,北京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及比例是什么?具体我们来看下文简单介绍。

北京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及比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二次报销范围及比例,具体如下:

一、北京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范围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1、新农合二次报销流程:

申请材料申请报销住院医药费用的参合农民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参合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参合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3)出院证明;

(4)医药费收据;

(5)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6)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

新农合二次报销金额是“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1年之内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二、北京新农合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比例

参加了新农合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综上所述,北京市民参加了新农合医保的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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