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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7年生育险报销流程,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材料2017

2024-01-28 09:28:51  五学知识网

深圳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流程,2017年深圳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2017年深圳生育保险最新待遇。

一、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验原件);

  二、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六、有效票据原件;

  七、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八、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原件;

  九、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门诊)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

  十、加盖医院印章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十一、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十二、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分娩记录或手术记录)复印件。

官方详细版  (一)基本资料:

  1、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3、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开记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二)补充资料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报销市外分娩住院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所属参保单位证明、孕产妇手册或孕检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剖腹产提供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3、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补充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门诊病历(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住院病历(需到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首次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及相关检查报告单)(复印件1份)。
二胎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 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终止妊娠后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手术待遇申报所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 http://www.z8000w.com

  1.生育生活津贴

  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2.产前检查费

  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

  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

  二、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再)生育服务证》和复印件;

  4.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出院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流引产医学证明、专家鉴定证明等;

  5.异地生育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及医院级别证明;

  6.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什么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报销标准
顺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270%
难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320%
剖腹产:上年月平均工资 X 420%
项目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
温馨提示: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市外就医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行支付现金,其后凭有关单据和资料向所属社保机构提出医疗费用报销申请,社保机构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于生育医疗保险偿付范围内的费用,按不高于本市医疗收费标准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100%支付。
 

办理流程
【报销地点】:深圳市各区社保局、分局生育待遇审核部门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时限】:产生生育费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资料
【基本资料】: 1、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与申请人的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验原件)
3、医疗费用单据凭证(含住院门诊费用清单原件)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验原件)
5、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6、深圳市街道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参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深圳中、工、农、建四大银行)
【补充说明】
1、报销市外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的:所属参保单位证明(说明参保人在职,同意其异地分娩);
2、报销市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的:节育手术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计划生育证明(限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
3、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流程
1、申请人向社保机构提交上述资料;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的发出《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3、审核通过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保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参保人需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并且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报销时仍需在保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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