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深圳深圳劳动保障

2017-2018年呼和浩特工伤保险最新赔偿标准及待遇

2024-01-28 09:28:51  五学知识网

2017-2018年工伤保险待遇、2017年呼和浩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呼和浩特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以及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浩特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和标准

2015呼和浩特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以及工亡待遇等,小编就来给大家做一个具体介绍:

1.医疗待遇

(1)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报销。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因工造成伤残的待遇标准

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90%
 24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85%
 22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80%
 20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75%
 18个月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70%
 16个月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
 本人工资的65%
 14个月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
  12个月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
  10个月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
  8个月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6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伤残待遇标准)

3.工亡待遇: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六个月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供养亲属享受。以本地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标准为:配偶按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对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加发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本地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54个月的金额支付[详见本文参考资料1]。

二、2015呼和浩特工伤认定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详见本文参考资料2]

三、2015呼和浩特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流程

1.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1)报销所需资料: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住院治疗的提供住院治疗费的收据、病历和费用明细清单,门诊治疗的用药处方及处置单(检查报告单),由于交通事故导致伤害的,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调解赔偿协议书,由第三者导致伤害的,需提供侵权人赔偿责任书。

(2)流程

①大家因工受伤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应该先由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拟认定工伤治疗相关手续。

②定点医院在接到拟认定工伤治疗通知单之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接收治疗受伤职工。

③职工出院时,定点医院实行记账管理,然后单位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去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相关机构会按规定与用人单位、定点医院审核结算相关费用。

2.办理伤残待遇领取

(1)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和生活护理等级后,用人单位可以凭1-10级伤残职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表申请领取伤残待遇

(2)然后大家就去单位领取工伤伤残待遇,经本人同意签字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护理费的申请,

(3)1-4级伤残职工领取伤残待遇时还需要填写《呼和浩特市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申报核定表》

3.办理工亡待遇领取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到工伤生育科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供养亲属抚恤金,填写《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因工死亡认定书;

(2)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3)交通事故造成因工死亡的需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调解赔偿协议书》<br />

(4)被供养人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

(6)在普通中小学就学证明;

(7)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无生活来源证明;

(8)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需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

(9)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

(10)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2015呼和浩特工伤保险缴纳费率

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企业的开户银行按规定代为扣缴。呼和浩特工伤保险费根据行业风险类别,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计征。职工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每3年浮动调整一次。具体比例为:

1.矿山、开采、冶炼、建筑、交通运输、铁路、化工、建材类企业为1.2%;

2.机械、电子、电力、纺织、轻工、印刷、造纸、制革、制药、加工修理业为1.0%;

3.商业、供销、物资、粮食、旅游、金融、保险、邮政、电信、饮食服务业等为0.6%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