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养老金 厦门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厦门养老金提取条件
一、厦门养老保险领取方式
基础养老金=(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缴费年限×1%。
这次改革鼓励的参保人员多缴多得,实际上就分别体现在这个公式里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和“个人缴费年限”两项上。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是指个人历年每月缴费工资与相应年份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比值的平均值。
二、厦门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
2.在2010年7月1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应自参保当年起连续缴费,未连续缴费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中断年限
3. 在2010年7月1日距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达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按补缴当年的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补足15年。
4.重度残疾人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完成缴费且年满55周岁的,经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可从55周岁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重度残疾人指持有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人。)
三、厦门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社会保障卡、本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或支持银联转账功能的存折)
3.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其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待遇享受情况证明。(请至户籍所在居(村)委会领取证明函到户籍迁出地县级以上社保机构确认)
四、厦门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五、厦门养老保险办理地点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12层
电话:0592-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
电话:0592-
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杏滨路898号三楼(杏林台商投资区服务中心大楼)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海沧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1、办公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8-13号窗口
受理业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保补缴、生育保险、个人账户管理、社保卡管理
2.办公地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海沧劳动力市场)三楼
受理业务:工伤保险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9:00-12:10 下午14:15-17:15
湖里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安岭二路106号鲁班大厦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9-20号窗口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思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后江埭路65号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夏季15:00-17:30,冬季14:30-17:00
同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同安区环城路97-99号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厦
联系电话:
服务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夏季15:00-18:00,冬季14:30-17:30
【厦门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厦门养老保险变更条件
1、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2、申请人已经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已经完成首次参保)。
二、厦门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1、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
4、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厦门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1、带齐变更的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
2、经办人员审核申请资料
3、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