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档次
2020年太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档次?
缴费标准
根据今年的新政策,太原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增加40元,由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20元,而且统一缴费标准,不再区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缴费时限
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日期。
享受医保时间段及最高报销金额
参保缴费成功后,将在2019年的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享受居民医保,标准还是每年普通疾病最高能报销7万元,特殊大病每年最高能报销40万元。
重要提醒
1、一定要在规定的缴费日期之前完成,否则错过规定日期,居民就不能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2、 除了本人应该缴纳的220元之外,财政给每位居民补贴490元,如果错过日期,虽然同样可以参保,但是不能享受补贴的话,那么居民就要缴纳220元以及自己来负担财政补贴的490元,一共要缴纳710元才能享受居民医保。
此外,微信公众号“太原人社12333”的社保个人账户查询功能目前已经在试运行当中,预计9月将正式上线。
市民通过社保微信公众号即可随时随地查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缴费情况及变更信息,还可了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消费明细等。
太原医保部门异地就医政策详解
问: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加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等业务后,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山西省以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跨省)的已经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对于所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只支付其中需要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协议在审核后进行结算支付。
问:目前哪些人可以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目前有四种情形的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以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并且符合太原市有关规定的人员;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并且符合太原市有关规定的人员;符合太原市有关转诊规定的人员。
问: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员的参保状态正常,并且按太原市相关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登记;持有社会保障卡,并且卡状态正常、信息完整准确、可以正常使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结算业务,并且就医地的相关业务运行正常。
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要哪些步骤?
答:先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对于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照太原市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有关业务。登记备案信息是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的基础信息。之后如需要变更其他省份、或其他相关内容等,则按照太原市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有关业务。
对于跨省转外就医人员,按照太原市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跨省异地转外就医备案登记有关业务。办理了跨省异地转外就医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员只能在所登记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如需再次转院或入院,则按照太原市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有关业务,并经审核确认。
参保人员持已经开卡启用并办理出省检查的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所就医医疗机构要求的有关材料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办理住院登记。
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对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进行身份识别,确认相关信息,按照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的有关业务要求,为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其间,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日常的医疗费用具体审核工作。
参保人员出院时,要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无误后,持社会保障卡与所就医的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费用结算。
问:如果参保单位欠费,该怎么办理?答: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如存在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欠缴医保费用、或该参保单位及人员进入黑名单等情况,则需要参保人员先行支付本次住院全部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由所就医的医疗机构上传,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之后回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处理,在参保状态正常的情况下在市级医保经办机构、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
参保工作于9月1日-12月20日进行,参保者可到所在社区或者街道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此次,不仅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水平提高,而且个人缴费标准、报销比例也均提高。这里为您介绍2016太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及太原城镇居民医保缴费基数。据悉,就参保对象而言,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此外,非参保期内出生的具有太原市城镇户籍的新生儿也可参保。针对流动人员参保,太原市规定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及其子女等流动人口,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流动人口参加城镇居民医保须出具未参保证明或医保转移接续手续,防止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