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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太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2024-01-27 10:10:55  五学知识网

2016年太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新政策
    6月7日记者从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2015年,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至少326.4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以上年度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乘以20%缴纳;职工个人缴费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8%缴纳(由单位代扣代缴)。其中,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有范围,即我省2014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69元的60%—300%之间,若按月计算具体在2448元—12242元之间。这样,职工个人月缴费水平在195.84元—979.36元之间。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3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969÷12)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缴费比例均为20%(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雇主为雇员缴纳12%,雇员本人缴纳8%)。这样,以上3档月缴费水平依次为816.2元、489.6元和326.4元。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提醒,在市和各县(市、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的所有参保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尽快进行养老保险缴费申报,避免养老保险权益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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