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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宜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宜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5-01-11 19:24:08

  一、宜昌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1800元、20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二、宜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单位20%

  个人:个人8%

  三、宜昌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

  2014年度宜昌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87.3元,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3436.4元。

  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四、宜昌养老保险缴费地址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宜昌市西陵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育才路21号

  电话: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东山大道376-2号

  电话:

  宜昌市猇亭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

  电话:

  宜昌市夷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夷陵大道

  电话:

  宜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江大道57号

  电话:

  兴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昭君路8号

  电话:

  长阳县劳动局

  地址:清江路

  电话:

  当阳市劳动局

  地址:玉阳子龙路10号

  电话:

  【宜昌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宜昌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转入条件

  省内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待遇领取地的;办理转移的人员必须是单位正常参保并缴费的职工

  省外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转出

  办理条件

  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宜昌市的在宜昌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由宜昌(城区)向外省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具备的条件及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本人持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9-10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据此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二、宜昌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转入材料

  省内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需在宜昌有单位就业参保

  4.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省外

  1.宜昌市城区非农业户口本原件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3.原就业参保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转出

  办理条件

  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宜昌市的在宜昌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由宜昌(城区)向外省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具备的条件及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本人持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9-10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据此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机构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三、宜昌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转入流程

  省内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省外

  持本人原参保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宜昌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通过后,由宜昌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转出

  办理条件

  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宜昌市的在宜昌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由宜昌(城区)向外省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须具备的条件及准备的资料:

  1、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如需他人代办,须提供《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本人持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9-10号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据此到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

  45个工作日内

  办理时间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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