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养老金 武汉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武汉养老金提取条件
一、武汉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凡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女性55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2012年7月1日以前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农村居民,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积极引导享受基础养老金的城镇居民的子女按照规定参保缴费。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在2012年12月31日前补缴的,其补缴年限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当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或者隔年补缴的,中断期间及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
二、武汉养老保险办理材料
填报《养老金存折户口名、帐号变更表》一式两份。
武汉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办理指南:
一、在职转退休
1、正常退休
所需材料:
1、档案信息应与社保系统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如有不同,需先到登记科更正信息.
2、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3、法定病退年龄: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女干部45周岁.
4、法定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性55周岁、女性45周岁女干部:无.
5、特殊工种的折算年限:高温、高空、井下工作:9年;有毒有害:8年;繁重体力:10年.
办理时间:每月1-10日申报 11-17日审核办理
2、病退
所需材料:
1、退休申请
2、户口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条件审批表、待遇审批表分别一式三份
5、退休证
6、照片7张
7、个人档案
8、病历
9、劳动能力鉴定表 每年受理两次,具体时间按市局安排.
办理时间:每年受理两次,具 体时间按市局安排,每月1-17日审核办理 。
三、武汉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根据职工档案记载和相关缴费记录,计算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待遇,并打印《职工退休养老金审核计算表》。
2、办理职工退休审核的单位在退休审核的次月15日后,到指定银行(邮局)领取存折,并及时发给职工本人,退休职工到银行(邮局)领取养老金;属于一次性支付的,在办理退休审核的次月15日后,职工本人到原单位领取。
武汉因病提前退休办理指南:
办事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3、《湖北省劳动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通知》(鄂劳险[1999]158号)
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建立退休审批月报制度的通知》(鄂劳社函[2002]228号)。
审批标准: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申请材料:
各单位申报因病提前退休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书
2、《武汉市企业职工退休(职)条件审批表》4份
3、职工本人档案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5、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办理程序:
1、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业按规定时间将以上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2、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及个人将申请材料交由所在区社保处集中,按规定时间报送武汉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审批总时限:3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否
办事机构: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
武汉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核发:
武汉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核发。
办事依据:《湖北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死亡后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鄂劳险[1995]180号)
办事程序:
1、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并填报《离退休人员减少名册表》;流动窗口退休职工死亡后,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代理人申请办理
2、各社保经办机构依据相关政策及报送的资料,核定其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次月社会化发放支付。
是否收费:否
办事时限:当日办理,次月发放
办理单位: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武汉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办理退休必须要档案吗?毕业时候的档案可以吗?
四、武汉养老保险办理地点
江岸社保处 江岸区二七小路新江岸五村2号
江汉社保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金家墩玉宇里一号
桥口社保处 桥口区解放大道461号
汉阳社保处 汉阳区马沧湖路258号
武昌社保处 武昌区小东门紫沙路特1号
青山社保处 青山区和平大道建设四路12号
洪山社保处 洪山区书城路18号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洪山区珞瑜路546号
【武汉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武汉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个人信息有误或单位信息有误
武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申请办事指南:
实施单位: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分局(委托)
审批条件:(一)从事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工种累计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累计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累计满10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诊断证明,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含视同缴费年限)
需提交的材料: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报送如下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书;2、《湖北省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4份
3、职工本人档案,如档案记载不全,还须提供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记载材料,如:原始工种记录的工资单;年度考核表;工种及岗位变动、任免通知;劳动合同等;4、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申报因病提前退休时需报送如下材料
1、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申请书
2、《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4份
3、职工本人档案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书》
5、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审批流程:
1、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业按规定时间将以上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2、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及个人将申请材料交由所在区社保处集中,按规定时间报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3、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受理因病提前退休审批申请后,对于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规定和程序的,当场予以办理。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政策规定、程序的,一次性告之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补正全部内容后重新上报全部申报材料的,当场予以办理。
4、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受理特殊工种审批申请后,在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决定,同时告知申报人(各主管部门、大型企业、各区社保处)。因特殊情况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可延长30日。
5、经审批予以通过的,在《湖北省从事特殊工种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审批表》或《湖北省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条件审批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意见”处签署意见并加盖“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退职审批专用章”予以办结。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自受理日起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收费否:否
二、武汉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个人办理信息修改
1、劳动保障手册
2、本人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修改信息的相关证明(如修改身份证信息需携带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等)
企业办理个人信息修改
1、参保职工如需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属单位申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属录入出错的,需提供单位原始申报资料
属公安部门变更的,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附复印件),
2、修改参保职工视同缴费年限,单位需提供职工档案材料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企业办理单位信息修改
1、提供与变更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
2、填制《社会保险变更注销登记表》一式三份,先后到主管地税机关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变更登记。
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信息修改
由单位填写在职人员变动表,并携带法定的能够证明其准确信息的,或变化了的最新信息,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修改手续。
武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组成及计算方法一览: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组成: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按照统筹层次及管理体制,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支付终身。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计算: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
其中: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积累额 ÷139(与现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基础养老金标准全市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武汉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带齐变更的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