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养老金 宜昌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宜昌养老金提取条件
一、宜昌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参加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且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了退休审批手续。
二、宜昌养老保险领取材料
城乡居民
户口簿
本人居民身份证
《宜昌市城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
死亡待遇申领
宜昌养老保险死亡待遇领取手续:
办理条件:
在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
申请材料:
退休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期间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在参保地社区(村)提出丧补费领取申请,并提供如下基本材料:
1、死亡证明,包括: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2、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死者法定继承人于死者死亡30日内到社区(村)提出申请 2.提交相应材料 3.宜昌市社保局审核、审批4.申报次月20日将丧补费发放到死者退休待遇银行卡上。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机构:
宜昌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社区(村)
办理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居保待遇审核(33号)窗口、乡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居民(村)委会。
咨询电话: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机关事业
宜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养老金计发 :
所需材料
1、拟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
2、人事行政部门已审批通过的《干部、工人退休呈报表》
3、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账》
4、拟退休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条件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抚恤金计发
所需材料
已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宜昌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审批表》
法定时限
4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址
社保分中心
地址: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企业单位
宜昌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领:
申请材料
1、申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抚金须提供:《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
2、申领未退休人员死亡后丧抚金须提供:《未退休(职)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领款人身份证、银行卡、与领款人关系证明
宜昌市企业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材料
1、申领退休人员死亡后丧抚金须提供:《企业离退休(职)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
2、申领未退休人员死亡后丧抚金须提供:《未退休(职)参保人员死亡后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死者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领款人身份证、银行卡、与领款人关系证明
二、宜昌养老保险领取流程
1、到人社局工资科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2、再到市社保基金征收稽查处办理保险清算、打印个人账户年帐、人员报减、录入分项工资
3、再到市社会保险局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手续。
三、宜昌养老保险领取额度
目前,宜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负担55元,地方财政负担5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加发3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支付其他参保人员的养老金。
计算公式:
月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四、宜昌养老保险领取年龄
改革前:
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改革后:
1、从2015年开始,1965年出生的女性职工和居民应当推迟1年领取养老金,1966年出生的推迟2年,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女性65岁领取养老金。
2、从2020年开始,1960年出生的男性职工和居民推迟6个月领取养老金,以此类推,到2030年实现男性职工和居民65岁领取养老金。
我国延迟退休方案尚未正式推出,我市正常退休年龄领取养老金目前仍按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其中1998年7月后参保的农村户籍合同制女工人要年满55周岁。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满8年,井下、高低温工种满9年,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种满10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干部年满50周岁,女工人年满45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4、政策性提前退休:国家和省有特别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宜昌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宜昌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地址、身份证、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变更;存在多个账户应办理账户合并。
养老金银行卡变更
养老金银行卡更换申请变更
二、宜昌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公安机关出具《更改公民身份证号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张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张、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参保人员存在多个账户,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账户合并处理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或委托办理人需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或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托展资料
参保人员查询个人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服务大厅自助查询机上查询
2、持本人《社会保险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手册》、社会保障卡及有效身份证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个人账户管理窗口查询
养老金银行卡变更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新开户银行存折(卡)及复印件
三、宜昌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办理信息修改备齐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单位参保登记、新增人员申报窗口办理;办理账户合并备齐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服务大楼二楼社保参保核定征收经办大厅(东大厅)个人账户管理窗口办理;个人信息查询按上述流程。
五、宜昌养老保险变更办理地点
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
地点:宜昌市环城北路40号
电话: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温馨提示:
星期五是办理高峰期,办理时间较多,请尽量避开高峰期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