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九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九江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一、九江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以28%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为其缴纳20%,个人自己缴纳8%)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上述数据只提供参考,若与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数据有差别,请以当地社保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九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企业职工:各参保单位申报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依据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但个人月缴费基数最低和最高不得低于和超过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
三、九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九江养老保险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四、九江养老保险缴费地点
九江市社保局
地址:浔阳区浔阳东路85号
电话:0792-
庐山区社保局
地址:庐山区十里大道1683号
电话:0792-
浔阳区社保局
地址:浔阳区庐峰路36号
电话:0792-
修水县社保局
地址:县城沿江路219号
电话:0792-
星子县社保局
地址:县城紫阳北路124号
电话:0792-
都昌县社保局
地址:县城万里大道178号
电话:0792-
湖口县社保局
地址:县城大中路60号
电话:0792-
庐山社保局
地址:庐山窑洼路44号
电话:0792-
【九江养老保险转移知识】
一、九江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转出:
1、在区社保参加养老保险人员
2、已办理停保手续。
转入:提交申请资料,经审合格的。
二、九江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材料
转出: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参保人员转出,还需提供:在职人员调动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组织部门发出的接收通知书;在职人员辞职、开除、除名、自谋职业的,需提供原单位批复文书,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合同书
(3)参保单位填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增减变化汇总表》
转入:
(1)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3)转入单位参保,还需提供与单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调令等有效资料
(4)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九江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转出:
(1)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将转出人员以上所需资料交社保机构审核
(2)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参保人员或参保单位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4)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办理转出手续,转出相应基金、封存账户并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转入:
(1)参保单位或个人向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递交所需资料
(2)经审合格的,转入地社保机构与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为其办理关系和基金转入手续,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导入(录入)职工个人帐户信息,为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办理时限:转入手续办理需45个工作日,停保转出手续办理需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