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塔城地区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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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说明:
1.两种查询方式查询结果相同,如果您正确输入相关信息后未获得查询结果,请选择“数据库2”查询。
2.数据信息量比较庞大,请查询后耐心等候!
3.如无法查询出个人公积金信息,请核对您的公积金帐号和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以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的号码为准)!
4.该数据仅为参考数据,每月更新!
5.该数据由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并负责解释!
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2002]186号)以及塔城地区编办《关于塔城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3号)等文件精神,于2003年1月27日成立的直属于地区 行署、负责本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副局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管理中心下设塔城市、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县、额敏县、托里县和裕民县七个管理部。
主要职责和管理职能
㈠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落实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和决定;
㈡负责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偿还等行为实施监督检查,依法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㈢负责编制全地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报告,编制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㈣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转移、封存等业务,审批核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使用;
㈤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核算,负责对住房公积金会计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的稽核,并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
㈥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安全保值与增值,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建立个人住房贷款信用系统,保证贷款本息按月回收;
㈦承办行署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塔城市塔城市光明路
邮编:834700
电话:0901-
13*_b46cu723dk*11z9a4xjtc.gov.cn/wsbs/smbs/gjj.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