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医保报销比例2019,2018-2019年宜昌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及政策规定
2024-01-22 10:16:40
宜昌医保报销比例2019,2018-2019年宜昌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及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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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明年起施行,住院分娩及意外伤害报销设定限额
三峡晚报讯(记者 郑岚 通讯员 罗娟)昨日,宜昌市医保局发布公告,2018年,宜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将全面提高。其中,一级医疗机构甲类乙类费用分别较今年提高10%,二级医疗机构甲类乙类费用分别较今年提高5%。
根据新政,2018年,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实行签约管理。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在100元以上900元(含)以下的,医保基金报销50%,单日支付限额20元。
参保居民如需住院报销,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也就是俗称的“门槛费”为2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在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减半。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报销比例上,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内的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乙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65%,三级医疗机构报销50%。
此外,2018年起,住院分娩及意外伤害报销也设定了限额。其中参保居民住院分娩或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分娩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意外伤害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