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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医保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2024-01-18 15:14:40

厦门医保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一、什么是健康账户?

  A:您好!健康账户是指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实际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定的,用于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间健康综合保障的资金账户。

  二、健康账户有哪些使用功能?

  A:您好!健康账户的建立实现了个人医疗账户从疾病补偿、保障个人为主的功能向家庭成员互助共济、疾病预防、健康保障综合保障的方向延伸。目前,健康账户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使用功能:

  第一,抵付本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的功能。健康账户建立后,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医疗费用的同时,可使用健康账户的资金抵付门诊或住院的起付标准(自付段)以及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比例费用,具体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及补充医疗保险以上须由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

  第二,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的功能。参保职工可以为参加本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为健康账户余额不足或无健康账户的家庭成员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自付部分的医疗费。通过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将家庭成员的健康账户资金统筹使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使用社保卡即时结算实现互助共济,减轻了整个家庭的自付医疗费负担。

  第三,购药体检预防保健功能。用于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72种医用耗材和消杀产品的费用;以及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体检和非公共卫生支出的疫苗费用。

  三、如何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A:因厦门无法治疗需转到省外医院治疗的,可直接到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请办理转外就医,并由医院进行网上登记、审核,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持有效凭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已办理异地报备或在全省联网医院需要转诊治疗的参保人员,需由已报备或全省联网的三级医院出具转外就医证明。因病情危急,来不及办理转外就医手续的,须于转外就医之日起7日内补办。

  另外,参保人在社保卡有效状态下,按转外就医的规定先行报备后,在试点地区(目前为北京、上海两地)就医,发生的属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报销”。请您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xmhrss.gov.cn),首页>> 办事大厅 >> 业务办理 >> 个人办事 >> 社会保险 >>医疗保险,查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就地报销”,上有详细说明。

  四、在厦工作的外地户籍人员,小孩刚在厦门出生。请问他可以参加厦门的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吗?新生儿该何时申报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才可以从出生之日起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呢?

  A:您好!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员工,其子女属于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可以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到暂住地所属的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申报并要按规定缴纳保费之后,享受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之内参保,并按规定时间缴纳保费的,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生效,其中“出生三个月内”指从新生儿的出生之日起算至第三个月的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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