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标准
2024-01-18 15:14:40
厦门省级医保参保人员医疗待遇标准
1.门诊特殊病种:高血压医保费用封顶线6000元;糖尿病医保费用封顶线6000元;其它特殊病种封顶线140000元;以上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2.新参保未满一年的参保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最高封顶线7万元。中断参保人员在3个月内补缴的,正常享受待遇;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的期间不再享受医保待遇,
若补缴,补缴后一年内封顶线7万元,一年后恢复正常封顶线待遇;如不补缴重新参保的,两年内封顶线7万元,两年后恢复正常封顶线待遇。
3.公务员个人帐户按工资基数每月划拨标准:40周岁以下4%,41岁到退休5%,退休人员6%;非公务员个人帐户按工资基数划拨标准:40周岁以下3%,41岁到退休4%,退休人员5%。
4.参保人员到实施药品零差率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门诊特殊病种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直接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此部分费用不纳入起付线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