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政策
2025-01-08 11:08:00
生育保险属于五险之一,其主要享受对象为生育职员。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生育保险制度,确保生育职员合法权益,保障生育职员及时得到医疗待遇,武汉社保局根据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政策条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具体如下。
【政策文件】:关于生育保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发文字号】:武人社发〔2013〕43号
【执行时间】:2013年5月27日
【内容简介】:为了进一步完善武汉生育保险制度,确保武汉职员合法权益,武汉社保局根据现行武汉生育保险实施情况下发了本次处理意见。意见明确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缴费时间、产假天数。同时意见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作为申领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必要条件。
【政策文件】: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执行时间】:2006年12月10日起
【内容简介】:本办法一共三十四条,其不仅明确了武汉生育保险缴费对象、缴费标准,同时还详细规定了武汉职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资料、流程等相关事项。其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武汉生育保险支付流程,进一步完善武汉生育保险制度。
【政策文件】: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武劳社[2006]100号
【内容简介】: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武汉生育保险医疗管理工作,确保生育职员得到基本医疗保障。其总共十六条,其规定职工需要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一所进行。同时还对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结算标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