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西宁西宁养老保险

青海省养老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140元

来源:xining社保网  日期:2020-03-10 19:51:13

青海省养老保险金标准每人每月140元

    青海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再次提高基准养老金标准,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比原标准提高了15元。这是请还是近几年来第四次提高养老金领取标准。下文还将为您介绍青海省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标准。

青海省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标准

一、养老保险金定额调整标准

每人每月140元。

二、养老保险金挂钩调整标准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每人每月可享受64元的养老保险金基础标准;缴费不满15年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享受定额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若本人养老金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则按照全省平均水平增加1%。

三、养老保险金倾斜调整标准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正高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3.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四、养老保险金年龄调整标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五、养老金地区调整标准

1.条件艰苦地区,在上述标准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2.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

青海省各地区社保局电话

若您对青海省养老保险标准还有疑问,可以根据以下电话具体咨询。

青海省社保局:0971-

西宁市社保局:0971-

海东市社保局:0972-

海北州社保局:0970-

海南州社保局:0974-

海西州社保局:0977-

黄南州社保局:0973-

果洛州社保局:0975-

玉树州社保局:0976-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及网友投稿,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谢谢您的合作。
版权所有:五学知识网 Copyright © 2015-2024 www.z8000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