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附原文通知)
11月1日起,海南省将开展2016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此次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缴费标准统一);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贴标准统一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到380元。本文保险网将为您介绍2016年海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并附上海南省社保局的通知原文。
2016年海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自2016年度起,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贴标准统一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到380元。
2016年海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2015年12月31日,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将即时关闭征收系统,逾期不再征收。
海南省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原文
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度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再按成年人、未成年人区分缴费参保和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参保,所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120元。
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120元。
二、个人缴费须按参保年度一次性缴清,不得一次征缴多年度参保费用。
三、各市县要加大对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居民个人缴费的征缴力度,确保个人缴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统一由每人每年320元调整到380元。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