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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郑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郑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1-06 15:52:21

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比例如何,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变了没,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标准多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比例如何,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变了没,郑州养老保险/养老金缴费标准多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 1月13日)

  一、郑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职工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为基准。

  若高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高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上限

  若低于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则最低缴费基数按不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下限。

  注:从2015年7月1日开始,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由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变为按月申报,当月工资无变动无须申报。如参保职工当月工资发生变动,参保单位可通过《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进行工资申报,缴费基数从申报的次月开始调整。

  二、郑州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0%

  职工个人:本人工资总额的8%

  三、郑州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6个档次。

  四、郑州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郑州养老保险补缴的申请程序:

  1、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已缴纳本年度的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在同一缴费年度如果有可选择的补缴年限,可以多次进行补缴。

  2、申请补缴时,由参保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经办机构按参保人补缴时选择的缴费标准以及补缴年限进行补缴。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参保人申请,打印《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缴申请表》),并由本人确认后,经办人员签字盖章。

  4、申请补缴人员持《补缴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银行缴费。

  5、在同一缴费年度内应缴费未缴费的参保人,下一自然年度信息系统自动作废其上年度征集计划,不为其产生下一年度征集计划,待参保人本人下一年度持身份证原件到经办机构选择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后,经办机构为其打印《征集计划单》,参保人持《征集计划单》到指定银行进行缴费。

  【郑州养老保险变更知识】

  一、郑州养老保险变更变更条件

  姓名、性别、民族、家庭住址等基本登记信息或者是个人账户基础数据有异议的。

  二、郑州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郑州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属乡(镇)、办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经办机构对参保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变更登记表》,并在信息系统中变更其基本信息,同时留存变更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

  四、郑州养老保险变更办理地点

  郑州市社保局

  地址:陇海路伏牛路交叉口东北角

  电话:0371-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经开区分局

  电话:0371-

  地址:郑州市第四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惠济区分局

  电话:0371-

  地址:郑州市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上街区分局

  电话:0371-

  地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医院三楼医保中心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航空港区分局

  电话:0371-

  地址:新郑市迎宾大道航空济区管委会综合服务大厅

  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社保缴费时间地点有变

  从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范围内社会保险费,将改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

  时间:2017年起统征“五险”,4月1日起“扩容”

  根据通告与通知,目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收的社会保险费,将从明年1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地方税务机关将依法统一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并依法履行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申报征收、清欠、检查和处罚等职责。

  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中的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部分,则将从2017年4月1日起,改由地方税务机关统一征收。

  方式:依法自行申报,地税机关据实征收

  地税机关统征社会保险费后,社会保险费征缴方式将改为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依法自行申报,地方税务机关据实征收。

  用人单位根据核定缴纳数额进行申报,并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职工应缴的费额,则由地税机关委托用人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政策规定代扣代缴,并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

  而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需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费额,在规定时限内向地方税务机关足额缴纳。此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缴费人按照政策规定直接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变化:啥时缴费?单位、个人各不相同

  社会保险费由地税统一代征后,缴纳的时间,也是用人单位与个人需注意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按照通知规定,应于每月15日前向地方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足额缴纳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代扣代缴的单位职工应缴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以后用人单位每月缴税的同时,顺便就可把社会保险费缴了。

  而对以个人名义参保或者续保人员来说,则可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应缴费额,向地方税务机关一年申报一次缴费数额。此外可选择按月、季、半年或一年一次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方式,但需在选择确定的缴费期内按时申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服务: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缴纳

  据介绍,河南地税是全国“金税三期优化版”试点单位之一,系统中包含征缴社会保险费功能。也就是说,改革后,用人单位及缴费个人,通过登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选择“网上办税”栏目,即可足不出户,完成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而除了提供网络申报缴费外,针对社会保险费缴纳群体的多样性,我省地税部门还将提供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银行代扣代缴等多元化征缴途径和方式,这些相关业务均可实现省域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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