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漯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消息
2025-01-06 17:45:54
漯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消息:逾期不支付最高罚2万元
10月16日,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漯河市区执行一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元;舞阳县、临颍县执行二类行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4.5元。该标准从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据介绍,调整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任何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任何用人单位不得以上述理由克扣职工工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者可对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