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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社保证明,宁波镇海社保证明怎么开

2026-01-12 10:30:16

1. 宁波镇海社保证明怎么开

很可能是你离校时就没有迁移自己的档案,所以查不到。

先联系学校查明档案确实没迁,再去镇每人事局办准迁证明(就镇海人事局愿意接受,再去学校调出档案交到镇海人事局)

2. 宁波镇海社保电话

流动人口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连续居住并向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公安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且当前劳动合同、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为同一用人单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需提供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宁波市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基本情况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档案中心〔室〕出具并加盖查询专用章),以及近一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文件;

  3.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转包(租赁)合同(两亩以上)或林权转让合同、或水域(滩涂)渔业养殖证、或海域使用权证(以上合同、证件须实际承包或持证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文件。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在本区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居住于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的居住房屋的,提供房产(不动产权)证及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于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房屋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文件及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居住于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购居住房屋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居住证明文件及房产(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居住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租赁房屋的,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居住于农村集体土地上的租赁房屋的,提供房产(不动产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已申领房产证的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

  以上租赁房屋须符合《宁波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

  (三)连续就读。是指申请人在宁波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未满十六周岁的流动人口在宁波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且其法定监护人已在宁波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户口本或其他法定监护证明文件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实施根据《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操作细则》(甬人社发〔2015〕172号),《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人才优先开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镇政办发〔2013〕145号)文件精神,镇海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认定,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负责申领审批。

  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一)居住地应当按规定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居住地或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为持证人提供下列便利:

  1.办理出入境证件;

  2.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三)积分制供给优质、有限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对受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能力限制,或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激励性质的,实行与积分量化评价相挂钩的供给政策。根据公共服务的提供实际,持证人可自愿向居住地凭积分申请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对城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实行积分落户。

  积分量化的主要指标包括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事项,具体设置分为计分项目、加分项目、赋分项目、扣分(冻结)项目。

  利用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综合服务平台,为相关单位实行积分制服务管理和申请人查询积分分值、审核结果等提供便利。

3. 宁波镇海社保卡在哪里办理

杭州的社保卡在杭州医保办理相关手续后可以直接在宁波的浙江省社保卡一卡通定点医院使用。宁波市区的三级医院、镇海龙赛医院以及五县市的人民医院加奉化中医院都可以刷卡。

此外,宁波和杭州开通了互相异地结报的业务,在杭州医保办理过相应登记手续后,在宁波的非浙江省社保卡一卡通定点医院就医后,可以到宁波市社保局二楼窗口办理零星报销业务。

4. 镇海社保在哪里办理

社保机构工作日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工作日内社保机构各部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业务。

  双休日、节假日放假,放假期间有人在岗值班,处理紧急情况。

5. 宁波镇海社保中心电话号码

1、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海曙区解放南路257号 电话:0574-12333

2、海曙区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地址: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5楼 电话:

3、江北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所 地址: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花园宾馆) 电话:

4、镇海区社会医疗保险处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电话:

5、北仑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北仑区新碶街道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 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6. 宁波社保证明在哪里开

 

1,新单位所属的社保局,或者社保缴纳社保局开接收证明  

2,拿接收证明,到原社保缴纳地办理转出证明,同时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3,拿转出函到现在社保缴纳地社保局办理转入。

7. 宁波镇海社保证明怎么开的

办理地点:甬城通IC卡服务中心、黄鹂IC卡服务点、封仁桥IC卡服务点、联丰农工商超市IC卡服务点、高塘IC卡服务点、体育馆IC卡服务点、双东坊IC卡服务点、城隍庙IC卡服务点、北仑大碶IC卡服务点、镇海涨监碶服务点。

普通卡:本市市民和外来人员都可以凭身份证、暂住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

特惠卡:享受范围为学生(宁波市教育局审定核准的全日制大、中、小学)、低保户、特困户和持有《社会扶助证》的家庭全体成员。

各类特惠卡首次办理都需携带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学生凭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低保户、特困户和持有《社会扶助证》家庭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应的《特困职工证》、《宁波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社会扶助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理各类特惠卡请先到IC卡服务网点索取或登陆甬城通智能卡公司网址下载相关表格,正确填写后一并递交,办理需要三个工作日。

8. 宁波镇海社保服务中心

宁波镇海区社保局在宁波市江东区和济街95号8-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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