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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免税吗,什么保险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2026-01-26 11:32:05

1. 什么保险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专项扣除五险中的三险,不能全扣出。

原因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全部是由企业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因此个人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可以扣除。

2. 个人买商业保险可以免个人所得税

第一类企业年金

据记者了解,可抵税的年金险既不是平时缴纳的“五险一金”中的养老金,也非保险公司日常售卖的年金险,而是指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业年金的税费扣除不需要个人主动申请,如果纳税人所在企业有企业年金计划,并且纳税人参与了,是会自动显示抵扣金额的。但是企业年金并非强制缴纳,个人在市面上也买不到,因此并非人人都有。

第二类商业健康险

此处特指税优健康险。居民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税优健康险的基本架构是一款“医疗险+万能险”的一年期消费型健康保险,保费在扣除医疗险费用后,剩余部分存入万能险账户,用于日后缴费或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但不能取现,目前年化收益率约2-2.5%。

据保险专业人士介绍,税优健康险除了可抵扣个税外,还有两大优点:可以带病投保以及保证续保。不过他同时指出,税优健康险的保额并不高,对于健康人群,年保额在20-30万元,终身保额在80-120万元。如果是已经生病的既往症人群,行业普遍做法都是每年保额就只有4万元,终身保额15万元。

因为税优健康保险带有政策性与普惠性,具有保证续保、带病投保、不设免赔额等特点,因此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较高。为了避免逆向选择风险,保险公司一般仅接受公司团体投保,极少险企开放个人购买。

第三类税延养老保险

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特定行业除外)的个人,应按税延养老保险扣除凭证记载的当月金额扣除当月的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的办法确定。

简单来说是指,现在纳税人通过购买税延养老保险来提高个税起征点,等退休领取养老金时再补交税款。税延养老保险目前仅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可购买。有保险经纪人透露,因为税延养老保险的利率和市场上的年金险相比并没有优势,再加上可抵税额度较小,一直不受关注。

如果纳税人购买了上述三类保单,可以获得独一无二的“税优识别码”,在个人所得税App中自行申报。以税优健康险为例,能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的税前扣除政策。但2400元不是实际减免的金额,按月薪1万来测算,每年大概能少交240元的税。

3. 个人买保险的费用可以免税吗

2020年的养老保险减免政策是针对中小微企业缴纳部分而言的,我们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养老保险是没有减免的,但是实际上受惠的还是我们个人。这个新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3个项目房房方面的减免,免征时间为五个月。所以要是中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政策。

法律依据

《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国家最新的社保减免政策在2018年出台,在2020年2月实施。

4. 怎么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增值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宅,需按照全额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增值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免征增值税;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 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5. 买保险个人所得税减免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6. 可以免缴个人所得税

个税是应发工资扣除社保公积金公司代缴个人部分后,扣除免税额5000以及国家规定的减免税额,父母60后减免每人1000,有小孩的每个小孩减免1000,此外还有教育减免和首套房贷款利息减免。如果单位没有按照减免直接代扣了,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税。

7. 个人所得税有没有什么政策可以免交的

以下21项收入可以不缴个税:

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2.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的规定,提前退休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退休人员在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中: 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福利费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其中: 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肋; 从福列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都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计征个人所得税。

5.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6.差旅费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差旅费发放标准并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在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对差旅费津贴的个税处理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能够证明其自行建立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符合企业实际经营需要的,在标准内实际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津贴允许税前扣除; 纳税人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的标准取得的差旅费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所在单位没有相关规定的,按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标准执行; 税务机关直接规定明确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差旅费津贴标准,超过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7.误餐补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误餐补助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无统一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应当根据当地规定。

8.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标准,是因为公务用车补贴在内的公务交通补贴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公务费用,这部分公务费用应由公司承担,不构成员工的个人所得,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9.上市公司股息红利: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0.“五险一金”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1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的通知》规定: 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8项: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 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12.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减征个人所得税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税法第五条所说的减征个人所得税,其减征的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3.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是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14.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15.从破产企业取得的安置费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6.低价出售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根据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有关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按照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房改成本价格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价格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17.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激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8.个人捐赠: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特殊捐赠的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向地震灾区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或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允许扣缴单位代扣代缴或个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19.“特殊党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党员个人通过党组织交纳的抗震救灾“特殊党费”,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20.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远洋运输船员(含国轮船员和外派船员,下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远洋运输具有跨国流动的特性,因此,对远洋运输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在统一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准予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即1300元,即总减除费用为4800元。由于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故特案允许该项补贴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2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是指对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在减除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3500元/月的基础上,再减除规定数额的费用即1300元。《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是指: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参考资料

人民网

.人民网[引用时间2018-4-14]

8. 什么保险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的

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达到13.5%,中国已经进入了轻度老龄化社会,并向中度老龄化过渡。

这些人群可以免缴个人社保的70%,并且待遇全部上调。

鉴于养老负担越来越重,2021年6月30日的“十四五”会议表示,为了保证人口红利的增长,提出“延迟退休”政策;另一方面,为保证养老金储蓄池的充盈,国家还提出了提高养老保险最低15年的缴费期限。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达两亿人,其中有不少人是抗风险能力较差的大龄失业者,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灵活就业人员需要自行承担全款,没有政府和单位的补贴,无形中加剧了经济压力,国家特别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了"4050"补贴,最高可享受70%社保补贴。

简单来说,就是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就可以领取的一项就业困难补贴,不过该补贴“因城施策”,每个地区对补贴的年龄标准不一样,有些地区是“4045”,或者是“4959”,具体的年龄要求,还要以当地社保办发布的通知为基础。

9. 什么保险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费用

下列这6类人,可以不用购买社保。

一、与退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二、非独立劳动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均有工作单位办理,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三、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并由接受企业支付薪资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若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和工资发放比照自有员工处理,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则应支付劳务派遣员工相应费用,不论在个人所得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中均认定为工资薪金项目。派遣人员已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社保,企业可以不用为这部分人员缴纳。

四、聘用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

一般来说大学生实习并不足以形成劳动关系,实习是大学生学习知识和实践教学的内容。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高校大学生与实习单位之司并未成立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单位是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五、个体户外包企业业务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了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是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六、这种“人”不是人,也不需要交社保!

公司购买的机器人,企业购买的用于经营用的机器人不是人,是电子人,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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