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里个人应缴社保,社保是按个人工资还是基本工资缴纳的
1. 社保是按个人工资还是基本工资缴纳的
问题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是个人缴的钱吗?养老保险缴费全部是个人缴纳,个人账户怎么算?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一、答案是:因人而异。
(一)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有的全部是个人缴费。
(二)有的不全部是个人缴费,有用人单位部分缴费。
(三)但是,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积储存额,无论是个人缴费、用人单位缴费,全部都是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私有财产;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面的钱,是用于支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补充养老金;如果参保人员中途身故,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或退休后直至身故个人账户未支付完,尚有余额,可以继承。
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以后,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开设二个缴费账户。
(一)一个是统筹账户,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按工资额20%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现已减为16%)
灵活就业人员按社平工资额12%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二)一个是个人账户,有工作单位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缴费按照月工资额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按社平工资额8%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三)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按照月工资额8%、个人按照月工资额4%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退休人员补充养老金;
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个人账户里面不全部都是个人缴费,而有用人单位部分缴费。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比例,可以协议浮动)
三、为什么要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设二个账户呢?
(一)因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账户部分,属于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共有财产,用于支付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全体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的私有财产,只用于支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补充养老金;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如果发生意外,个人账户内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为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用人单位缴费及个人缴费全部余额,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生前储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私有财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发生意外后,自然转化为遗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所以,二个帐户内的资金性质不同,用途不同,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以混用,必须分开记账保管、使用。
仅供参考。
2. 社保是按个人工资交的么?
违法。
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不仅是缴费依据,更是计算参保人员退休时养老金待遇的重要参数,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越高。职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据实申报自己的缴费基数,并予以监督。发现不实,可以到社保局举报投诉。
3. 岗位工资和基本工资怎么缴纳社保
社保是否根据总收入来算就要看公司是如何处理的。可以自己上网查一下自己的社保账户里每个月的账单。大致算一下金额,如果少,那就是根据工资来算得。很多公司都会采取工资+奖金的方式发放薪水,而交社保时,提供的只是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那部分,这样就能避免一部分过高的社保费用,所以,你懂的。
4. 社保是按照基本工资缴费吗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
1.法律规定企业需“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该条规定对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做了原则性规定。
2、那么如何才算是“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呢?
实践中,员工工资差距较大,为简化缴费程序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单位缴费压力,劳动部《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对社保缴费基数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1)关于哪些工资项目应计入缴费基数的问题:
该通知第一条明确规定应按照统计局1995年发《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来计算:“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而依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因此,奖金、加班工资、津贴、补贴均应计入缴费基数。
(2)关于社保具体缴费基数如何计算问题: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的基数一般是按上年度全市平均工资
确定,待遇也基本统一,因此无需进一步讨论。而失业保险失业金的缴纳基数一般与养老保险一致。
对于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来说,缴费基数会对职工今后领取养老金、公积金造成较大影响,因此我们着重讨论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问题。
①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劳动部《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第五条对此作了原则性规定:“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
②住房公积金保险基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1999年)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也是跟养老保险一样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下保底、上封顶”,新调入单位的员工按照当月实际工资确定,而只有符合“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核准”的企业才能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缴费基数。
二、 企业不按职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企业需承担什么责任?
1、限期缴纳或补足,逾期未履行的,可直接划拨或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企业财产。
2、加收滞纳金,再次逾期的,处罚款。
三、 劳动者遭遇此种情况如何维权?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在处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对双方的劳动关系提出异议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明相关事实后继续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上述的内容就是关于单位没有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相关问题,如果劳动者发现单位有以上情况出现,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协商,如果说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则需要向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反映,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案件法院不会受理。
5. 交社保是根据个人的基本工资吗
代缴社保公司交社保和个人交是不一样的 自己缴纳社保,包含养老与医疗这两项保险,按照自由职业者身份进行缴纳。 找代缴公司缴纳社保,跟单位缴纳一样,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这五项保险,且需要承担单位缴纳的部分,都由个人来承担。
1、挂靠公司交社保是缴纳五险的,即是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这五险,而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
2、缴费金额不一样。挂靠公司交社保是按照岗平工资工资基数,是上年度该地区社保缴费基数的60%-300%之间可根据公司情况自行选择;而个人只能按社保缴费基数全额缴纳,据悉每个地区的社保局也分为几档进行选择性缴纳。
3、挂靠公司交社保和个人自行缴纳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是不一样的。
6. 社保是用基本工资缴纳吗
社保缴费工资,就是我们缴纳社保费用时用到的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乘以缴费费率,得出来的就是单位和职工分别要缴纳的钱数。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少报、瞒报职工工资,可以少缴纳社保费用,为单位节省开支,但是职工今后所享受的社保待遇可就相应降低了。
社保是与工资相挂钩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生育保险(0.8%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单位0.5%-1.6%全由单位承担)。
因为各地平均人均收入不同,各省市地区承担的比例有所不同。
7. 社保是按个人工资还是基本工资缴纳的比例
问题是: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吗?
作为一个人力资源工作者,十分愿意为你解答相关问题。
答案是: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的;
一种是只有个人缴费的。
一、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单位缴费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职工享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余额+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余额;
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这种情形,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单位缴费。
二、个人账户余额只有个人缴费
社保个人账户余额,参保人员没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只是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余额;
这种情形,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没有单位缴费。
三、社保统筹账户、个人账户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以后,社会养老保险机构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开设二个缴费账户。
(一)统筹账户
进入统筹账户的缴费分为两种情形:
1、城镇职工
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人员,按照28%比例缴费,其中,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20%(现为16%)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2、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额的20%比例缴费,其中,12%缴费部分进入统筹账户。
(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有两种情况:
1、没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
有工作单位的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按照月工资额8%,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按照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额8%缴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
2、享有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
实行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制度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按照工资额8%;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用人单位按照月工资总额8%、个人按照月工资额4%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包括单位缴费。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年金缴费额度比例,可以协议浮动)
四、为什么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设二个账户呢?
(一)统筹账户
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进入统筹账户部分,属于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共有财产,用于支付所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全体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包括用人单位及个人缴费进入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个人的私有财产,只用于支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本人退休后的养老金、补充养老金;
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如果发生意外,个人账户内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退休为养老金),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包括用人单位缴费及个人缴费全部余额,属于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生前储存在社会养老保险机构的私有财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发生意外后,自然转化为遗产,可以由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所以,二个帐户内的资金性质不同,用途不同,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不可以混用,必须分开记账保管、使用。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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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社保按基本工资缴纳吗
缴纳社保基数和工资总额不相等,但与工资总额有关。缴纳社保基数也叫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据。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应缴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社保缴纳和工资总额的关系中,社保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纳,职工的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60%缴纳,高于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的300%缴纳,在两者之间的,按照实际工资缴纳,应该对比社会平均工资是否低于或者超过社平工资的60%或者300%,如果在两者之间,应该按照实际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填报,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不按时足额缴纳,是要接受处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