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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保最低工资标准,四川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2024-04-11 11:01:49

1. 四川最低基本工资标准

人社部网站日发布截至2020年3月31日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为1780元。

2. 国家规定四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目的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老员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2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10元,上不封顶。

第四条工龄的计算

每年的5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并调整工龄工资,必须以年满12个月以上为一个工龄级,比如4月份之前入职的,才可以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5月份(包含5月份)之后入职的,不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就没有工龄工资

3. 四川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一、2020年广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广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3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哪些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基本工资、生活物价津贴、补贴等项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个人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艰苦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综合以上介绍,2022年广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6.3元),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 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

成都全市的底薪标准2021年,如下:

第一、每月不能低于1780元,每天不能低于81.84元;

第二、每月不可以低于1650元,每天不可以低于75.86元。调整后,全市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每小时18.7元,有些地区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7.4元。

5. 2017年四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三)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对未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实行逐年过渡到位,2006年,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确定;2007年,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100%确定;2008年起,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6. 四川省最低基本工资

一、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 (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二、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三、缴费金额

  那么这里有好几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2500元,低于2966元和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2966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2966×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二)第二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3000元,高于2966元,低于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3000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3000×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三)第三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5000元,高于2966元和3236元,低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实际工资5000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5000×8%)+失业保险(5000×0.4%)+医保(5000×2%)

  即:400+20+100=520元

  

  (四)第四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17000元,高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16179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16179×8%)+失业保险(16179×0.4%)+医保(16179×2%)

  即:1294.32+64.716+323.58=1682.616元

  

7. 四川省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没有最新的基本工资这种说法。

我理解你应该的问成都的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成都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出来了,从2022年4月1日起成都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调整。同步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第一档2100元/月(每日97元),第二档1970/月(每日91元),第三档1870/月(每日86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22元/时,21元/时,20元/时。

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反赡养的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8. 四川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2021-2022年四川新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四川社保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四川养老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调整为1780元/月

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四川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标准分为:每月1550元、每月1650元、每月1780元。

9. 四川最低基本工资是多少

2021年度四川省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川省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通知【川府发〔2021〕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川省政府决定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1、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

2、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3、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每小时13.2元;

2、每小时14.4元;

3、每小时15.7元。

上述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通知自起实施。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经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各市(州)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最低工资标准得到贯彻落实。

调整通知解读

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四川省政府已正式下发文件,自7月1日起,四川省再次上调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四川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14次调整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3档,分别是每月1260元(每日57.9元);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而调整后的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是:每小时13.2元、每小时14.4元、每小时15.7元。

据了解,四川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发〔2021〕32号),将全省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400元、1250元、1100元调整为1500元、1380元、1260元三个档次,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4.6元、13.2元、11.5元调整为15.7元、14.4元、13.2元三个档次。

根据要求,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考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地区经济差异、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物价上涨等实际情况,拟制了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案,经书面征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及人社部门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的意见后,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呈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和发布。

四川省最低工资规定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保障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的工作规定,不得与本规定相抵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加强对本规定实施工作的领导。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四条各级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权对用人单位执行的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检举和控告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劳动者有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执行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的义务。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该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一)加班加点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八条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日计算。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支付形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月、日最低工资标准额进行折算。

第九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测算并提出方案,由省人民政府确定并下达执行。

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应当在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最低工资标准,报经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布实施。在同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必须执行同一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每年7月1日前确定或调整一次。

第十条确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参考上一年和本年度的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经济发展水平。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的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均不得低于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低于劳动者所在地的市(州)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欠付时间一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20%的赔偿金;

(二)欠付时间三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的50%的赔偿金;

(三)欠付时间六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最低工资差额100%的赔偿金。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拒绝补发最低工资差额和拒绝支付赔偿金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可给予警告,仍不改正的,可处以欠付最低工资差额和赔偿金总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确有困难的,应当与本单位工会协商,没有工会的,与半数以上职工同意推举的代表协商,在意见基本一致以后,可向县级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暂缓执行。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暂缓执行本规定的申请时,应当征求同级工会的意见。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对执行村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或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职工代表因申请暂缓执行本规定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处理。

第十六条本规定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0. 四川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绵阳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科创区、仙海区和科学城、江油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约每日45元);三台县、安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80元(约每日40.5元)。

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涪城区、游仙区、高新区、经开区、农科区、科创区、仙海区和科学城、江油市每小时10元;三台县、安县、北川羌族自治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每小时9.3元。【绵府函(2012)24号】

11. 四川最低基本工资标准2021年

2021年12月22日,《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关于发布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文件发布,发布2021年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从2021年12月起执行。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615元/月。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为41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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