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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需要交社保吗,停薪留职是否交社保
1. 停薪留职是否交社保
停薪留职期间自己不交保险怎么处理?
停薪留职属于转型时期的产物,故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缴纳一般是单位与办理停薪留职人员协商为主,如果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承担,那就只能自己全额缴纳。不要指望打官司可以胜诉,毕竟单位在为你办理停薪留职时,一般都会与你签署协议,或者是单位报请主管单位批准后,才可以要求停薪留职人员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 停薪留职交社保怎么入账
缴纳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在职职工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在职职工个人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停薪留职人员部分)
贷:银行存款
收款时:
借:库存现金等
贷: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停薪留职人员部分)
3. 停薪留职是否交社保有影响
停薪留职后养老保险该怎么交? 如果和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话,企业就应该负责合同约定好的养老保险的交纳工作,不能推给个人。如果劳动者离开了原单位,那么他以前交纳的养老保险依然有效,可以继续交纳。 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4. 停薪留职交社保是挂靠吗
江西省201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2010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江西省201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7272元和1455元。
据了解,此次申报对象为基本养老保险纳入江西省社保中心管理的各参保单位。人员按2010年12月底实有在册人数申报,含企业内退、挂编、停薪留职等人员。2011年养老保险职工缴费基数,以2010年1月至12月个人实际收入总额申报,2011年新增人员则按个人月实际收入总额申报。
“此次缴费基数是根据2010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分上限、下限。2010年度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920元,上、下限分别为8760元和1752元;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24元,上、下限分别为7272元和1455元。”据江西省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对离开参保单位或者死亡的参保职工,其2011年度缴费基数不作调整。
大江网记者了解到,预缴期内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其缴费基数要作相应调整,补缴差额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并分别填报《2011年度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2011年度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退休人员改办工作待补缴完成后再作出安排。
“本次申报工作的数据将实行本人签字确认制度,各单位对《申报表》的数据应张榜公示,并经本人签字确认,各参保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对所属单位上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该负责人提醒,参保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所属单位的《申报表》汇总后,必须于6月6日前将纸质(要签字盖章)和电子版的《申报表》上报江西省社保中心。
5. 停薪留职交社保划算吗
一、在办理停薪留职时应当有政策性的规定或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按约定执行。一般是个人按照用人单位的缴费标准全额交费。
二、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政策性规定与约定的,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标准由本人全额交纳。
6. 停薪留职交社保比较划算吗
正常来说,应该是停薪留职,交社保划算,看你这个问题,你们的企业应该是不错的,但是你有去更好的地方发展机会,所以你才提出这个问题,停薪留职最大的好处,就是在新的单位,你感觉不合适的时候你还可以回到原来的单位,,如果是离职了,你就没有回头路喽
7. 停薪留职是否交社保了
停薪留职人员的社保处于正常参保状态。所谓停薪留职是指国有企业的职工在为其保留劳动关系的基础上离开工作岗位,不从事与原岗位相关的工作,保留劳动关系的状态。停薪留职人员需要自己支付各项社会保险,交由用人单位代缴代扣。
8. 停薪留职是否交社保怎么查
按双方的合同约定办理。
停薪留职是体制改革大潮中的产物,与劳动法规和现代劳动制度格格不入,对停薪留职的人员,愿意回单位上班的,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不愿意的,应当解除劳动关系。
职工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如何办理,按照停薪留职合同约定办理。
劳动部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9. 停薪留职交社保个人要出钱吗
单位职工停薪留职社保问题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
1、职工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企业批准,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如果作了停薪留职申请,却未经企业批准就擅自离职的,企业要按违反劳动纪律来做处理。
2、停薪留职协议书的内容有: 在停薪留职期间,企业停发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停止享受劳保福利等待遇;职工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待业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及其他费用;停薪留职期间按期缴纳费用的职工可计算连续工龄;职工在停薪留职期满前即未办理复工手续,又未办理辞职、调动手续的,企业待职工停薪留职期满后可按自行离职处理,并发给离职证明书;停薪留职期限,由企业根据生产或工作需要与职工具体商定。
二、停薪留职管理制度怎么写?
公司停薪留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员工的管理,针对停薪留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由行政部参照公司行政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
第三条、停薪留职是指为请假时间超过30天(不含)而需要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办理的停止工资发放但保留其职务的手续。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公司员工凡因个人需要长时间学习进修的、结婚需度假、家庭原因或员工因身体原因需要长期治疗的等特殊情况,长时间不能到公司上班,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者,由员工本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停薪留职申请书”(详见附表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按“停职留薪申请表”(详见附表2)内容做好工作交接后,一式两份,将申请书原件交行政管理部门人事部存档一份,呈送本人一份,方可离岗,非因正当理由停薪留职者,申请不予受理。
第五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根据公司规定,需要签约《员工停薪留职协议书)。
第六条、员工在停薪留职期间擅自从事与公司同行业同类工作岗位者,一经核实,视其已离职;凡停薪留职满一个月之内不能上班者,视其已离职。
第七条、交接工作手续办理及复职管理
1、停薪留职人员的离职交接手续及工资发放等运作程序与离职手续办理程序相同,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详见附表4)按规定进行审批;
2、办理停薪留职员工在约定的停薪留职时间期满后需回公司上岗的,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报告,以便公司安排期满后就业。停薪留职期满后不能回公司上岗的,必须在停薪留职约定时间届满一周内续办手续,否则,公司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后,公司无义务为其保留原职位,停薪留职员工办理复职手续时,公司按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相关职位。
第八条、公司停薪留职人员待遇
1、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期间不再享受在职时的工资、奖金等所有福利待遇。
2、停薪留职期间个人档案、工资关系、工龄可保留。
第九条、停薪留职期满员工要求复职时,需填写“复职申请书”,经原任部门负责人同意,管理部门审批,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复职手续。
第十条、其他相关事宜,一律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办理。
附则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发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关系中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的话,用人单位也不会给员工停薪留职,如果是遭受到了工伤事故,那也是停职留薪,在停职留薪期间,用人单位需要继续给职工交社保。
10. 停薪留职交社保吗
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停薪留职期间的社保还是由原单位帮助当事人继续缴纳的,但是按照规定停发停薪留职期间的工资。继续缴纳社保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最低保障,确保不因停薪留职带来麻烦。但是大家要想办理停薪留职也需要所在单位同意,事实上申请停薪留职也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有这方面需要的,可以申请一下。
停职留薪一般不超过多久?
停薪留职还缴纳五险一金吗?停职留薪一般不超过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职留薪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停薪留职还缴纳五险一金吗?停职留薪一般不超过多久?
1、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职工。
2、待岗人员待岗期间工资待遇按如下原则办理:
(1)自列为待岗人员的下月起,三个月内工资待遇不变(不含绩效津贴和项目负责人岗位补贴等款项),第四个月起,只发职务工资、医药补贴、托儿补贴、物价补贴、房租提价补贴等工资款项(含今后新增的有专项经费支持的政策性补贴款项);若上述所发工资款项之和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则改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若六个月内仍未聘任上岗,从第七个月起,按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
3、待岗人员暂由人事部门管理,其工资及行政关系转归所组织人事处。
4、待岗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5、对于具备上岗条件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竞聘的待岗人员,按以下办法办理:
(1) 第一次给予告诫,并按北京市最低生活费标准发放生活费;
(2) 第二次停发全部工资;
(3) 第三次予以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6、对未经组织批准且未办理任何手续又到其他单位谋职的待岗职工,除停发全部工资外,并按旷工办理。对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且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按除名处理。
